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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废风暴”迈出治理长江固废重要一步
2018-05-25 09:0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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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部5月上旬启动了“清废行动2018”,派出3000人、150个督查组,对长江经济带11省市的固废物倾倒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核实。在2796个督查点中,共发现1308个问题。其中,湖北、江西占比最多,均超过300个。有111个突出问题将由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而其余的1197个问题也将交给有关省级环保部门挂牌督办,直至整治完成。(5月24日央视网)

  这几年,长江流域随意倾倒固废垃圾的情况十分严重,黄金水道成了一些不法分子跨省转移固废物的便捷通道。如:今年1月31号,安徽省环保厅对外通报称,近期在长江安徽段先后查获了近万吨外省工业垃圾,有近2500吨已经倾倒在了铜陵段的江滩上。再如:2016年5月至6月间,王某明、陆某弟等人擅自接收来自上海的固废物,共计23336.3吨,并倾倒在长江内。还有一些人把上海的垃圾运到江苏无锡、南通等地长江中倾倒,甚至导致江滩淤积、航道变浅的情况。开展“清废行动2018”,最主要的考虑是为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案件多发态势,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以确保长江生态环境安全,最终实现高质量发展。

  长江被是我们的“母亲河”,保护好长江水资源和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关系到亿万民众的饮用水安全。然而,近年来,长江江滩和水域成了垃圾堆场和倾倒地。出现这样的情况,虽然有不法分子为了获得非法利益的因素,还有一些地方监管不到位的原因,更有打击处罚不力的原因。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人员认为,半夜偷偷往江滩上倒,有的地方比较偏,不容易被人发现;有的认为,偷运垃圾的船只隐蔽性强,机动性强,运输途中很难被发现。还有的办案人员认为,即使后期追查到了不法分子,也可能无法适用刑法予以严厉惩处。这些说法表面听起来有点道理,但是完全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推责行为。

  我国的《固体废物防治法》明确规定,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达到3吨以上就可入刑,如果有关部门严格查处,发现一个打击一个,那谁还敢偷倒垃圾?遗憾的是,这几年,向长江倾倒固废物的情况愈演愈烈,但被查处的却没有几个,有的地方环保部门甚至为了减轻环保压力,把一些固废物的处理承包给第三方后就不管了,从一定程度上等于在纵容违法倾倒。现在,生态环境部组织3000多人开展“清废风暴”,在排查沿江沿岸固体废物,严肃查处不法分子向长江倾倒固废物的同时,督促当地政府及时妥善处置,严格追究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和所在地政府责任,这样倒逼各地从源头上对固废物的生产和处理进行管控,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要使“母亲河”不再出现乱倒固废的情况出现,不能仅靠“清废风暴”,如果不从源头上加以控制,等50天的“清废风暴”结束后,必然会死灰复燃。要管控好固体废物污染长江的源头,一是要加强全程监管,实行区域联防联控,形成“天网地眼”,堵住非法转移的途径;二是在污染源产出地,必须建立严格的固废物处置登记备案制度,对垃圾的去向、如何处置等必须登记在案。三是应加强省际、部门联动,使污染跨省转移的监管形成闭环。四是各地要加强固废处置能力建设,补齐短板,给固废找合法出路。当然,更重要的是,作为垃圾被偷倒地的有关部门,要拿起法律武器,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等,维护当地的环境。不但要让倾倒者把倾倒的垃圾清理干净,还要赔偿环境修复费并进行重罚。只有让这些倾倒固废的人被赔和罚得倾家荡产并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让那些因监管失职的地方政府有关人员受到了必要的处罚,才能真正遏制长江被垃圾污染的情况发生。(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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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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