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南京2起交警执法遇袭牺牲事件受到舆论广泛关注。大年初三,重庆交警杨雪峰在春运交通安保岗位上,被犯罪嫌疑人张某持刀刺伤颈部、腹部,壮烈牺牲。在此前不久,南京交警史伟年在盘查车辆、制止犯罪嫌疑人驾车脱逃时,遭拖行碾压后殉职。舆论在谴责犯罪分子令人发指的暴行同时,也发出了“维护警察执法权威”的强烈呼声。
分析两起交警遇袭牺牲事件,犯罪嫌疑人肆无忌惮地践踏警察执法权威是共同点。张某因驾摩托车违法搭乘2人被交警杨雪峰责令纠正后心怀不满,回家拿尖刀返回现场向杨腹部、颈部连刺数刀致其牺牲;王某为逃避检查站盘查,驾车冲卡将史伟年拖行数十米,碾压史胸腹部致其牺牲。如果张某、王某稍有法治意识,能够正确看待警察的执法行为,两起悲剧应该可以避免。
中国警察具有天生的人民属性,执法权是人民所赋予的,警察执法过程代表的是国家法律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好正常执法秩序和警察执法权威,事关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法律尊严。蔑视甚至践踏警察执法权威,对抗的不仅仅是警察个体,而是执法警察所代表的国家法律;危害的不仅仅是警察队伍安全,而是整个秩序规则、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交警杨雪峰、史伟年在执法中遇袭殉职,仅仅是众多一线公安民警和辅警正常执法执勤遭遇暴力抗法事件中的两起个案。据有关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361人、因公负伤6234人,另有126名辅警因公牺牲,这其中因暴力抗法牺牲、受伤的民警、辅警人数占比并不低。在依法治国深入推进的今天,挑衅警察执法权威、暴力抗法事件仍然多发频发,究其原因,一些社会民众法治意识淡薄、一些网络舆论导向出现偏差等问题依然是无法回避的重要因素。
现实中,面对警察正常执法,一些民众法治意识淡薄,加之自私自利的心态作祟,将个人私利凌驾于法律和社会秩序、公共安全之上,在扭曲的逻辑下视民警正常执法为“刁难”自己,不惜以身试法。网络舆论场中,面对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总有一些声音冠以弱势群体之名加以同情,在杨雪峰、史伟年遇袭牺牲后,甚至出现了称赞凶手为“义士”的畸形言论,助推了暴力抗法的嚣张气焰。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全社会去共同解决。
前不久,公安部针对暴力抗法多发频发的情况,要求各地公安机关采取强力措施,切实加大对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力度,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警察执法权威。这些举措赢得了广大公安民警和社会公众的点赞。但也要看到,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应有之义,维护警察执法权威应该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只有对那些暴力抗法的妄为形成人人喊打的局面,确保民警的警务行为和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才能营造更加正气、正义的执法环境。(李善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