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以上单位递交了“零报告”承诺书——不久前,东部某县直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说明,汇总的结果“看起来很美”。然而对相关“零报告”单位进行督查检查,总能发现不少问题,并非上报情况所反映的那般完美,折射出部分地方和单位把自查自纠当作走过场的作风不实问题。(人民日报2018年02月11日)
自查自纠是各级单位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新举措和好方法。一些单位搞自查自纠,交出“零报告”承诺书,但纪检部门一查,却不是“零问题”的现象,是对涉及单位侥幸心理的诠释。通过自查自纠,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更深层次的剖析,正是其意义所在。经不起检验的“零报告”,让自查自纠沦为一场流于形式的“表演”,失去任何作用。笔者认为,自查自纠要从“零报告”到真正“零问题”需要从监督、问责上下功夫。
让监督严起来。自查自纠属于自我审视,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使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共同发力、提升效果。要完善监督机制,由行为主体之外的人担任委员,通过事前与事后监督相结合,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自查自纠走过场。执纪部门要综合运用巡察、督查、暗访等多种方式,更能确保自查自纠落到实处。通过搭建监督平台、畅通监督方式,方便党员群众直接监督,促使党员干部真正做到用权受监督,从而实现自查自纠“零问题”。
使问责硬起来。问责不是目的,营造出“零问题”的势头和氛围才是根本。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严肃追究失职失责行为,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责任落实。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对党员干部的问责力度还要不断加大,问责就要“动真格”,必须严厉打击、坚决整治。面对自查自纠以及督查过程中被揪出来的问题,要明晰应当问责的具体情形、明确问责的权限程序,以真抓实管的监督执纪行动,实现“打疼一个警醒一片”的强硬效果,确保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让监督严起来,使问责硬起来,才能倒逼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下真改实改的功夫。党员领导干部更应带头把自己摆进去,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带头学习贯彻、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边整边改,切实形成“头雁效应”,促使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促使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刘厚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