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不到10元每瓶的低价酒装入五粮液、五粮春等酒瓶中,转身即可最高卖到160元每瓶。春节前夕,都江堰警方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查获一生产、销售假酒窝点。嫌疑人胡某某自去年一月份开始,利用回收而来的五粮液等品牌的酒瓶制造假酒,目前已被警方刑拘。让人恶心的是,假酒作坊竟然在厕所旁。
(1月29日《彭城晚报》)
在一个小作坊里,在一个厕所旁的小作坊里,“造假酒的”嚣张起来。一瓶瓶名酒五粮液,竟然是劣质白酒装进五粮液旧酒瓶里,制造出来的。执法部门在春节前夕查处这起造假案件意义非凡。
然而,看完这则新闻,笔者还有一个疑问:“造假酒的”被抓了,“卖假酒的”在哪儿?对于假酒的查处,执法部门往往重视对“假酒制造者”的打击,却忽视了市场环节上那些“销售假酒的商家”。当然,“造假酒的”是罪魁祸首,严厉打击他们是正义需要,如果能将“造假酒的”一网打尽,假酒也就能消失了。
问题是,“卖假酒的”也不是什么好人,他们并非无辜者。有的超市、商店、宾馆、饭店,是故意采购假酒,他们不是被骗而是主动售假。
如果是放在几十年前,“卖假酒的”或许有一部分人是存在冤枉情况的。他们没有想卖假酒的打算,只是在采购的时候被他人欺骗了,他们也是无辜者。然而,眼下这个时代,所有“卖假酒的”,没有一个人不知道自己经营的假酒是假酒。这是因为,我们国家实施了新的管理制度,这个管理制度叫“酒水随附单”。简单来说,就是一瓶酒水要想进入市场,必须有自己的“酒水身份证”。
“酒水身份证”要经历很多环节,从出厂的地址日期,到运输的地址日期,再到批发商、代理商、中间商、终端销售场所,都是清清楚楚。哪些酒水进入到了上海,哪些酒水进入到了北京,哪些酒水进入到了南京,也是明明白白。
换句话说,假酒制造的再逼真,也没有隐身衣。因为,假酒没有这些“酒水随附单”,采购酒水的终端环节商人,一眼就能看出问题。只是,他们为了赚取更多利益,故意视而不见。在这种情况下,经销假酒就是故意行为,就是知法犯法行为。对于这种行为需要狠狠打击。
然而,执法部门虽然打击假酒的力度不断加大,也多是停留在铲除“造假酒的”窝点层面,却很少有人顺着“造假酒的”窝点,去查处那些“卖假酒的”人。找到这些“卖假酒的”,其实很简单,只要让“造假酒的”交代出交易记录就可以了。否则,一个“造假酒的”倒了,新的“造假酒的”又来了。对于“卖假酒的”来说,只不过是又换了一个违法的合作伙伴而已。
为何每次打击造假窝点,多是只抓“造假酒的”,却不去揪“卖假酒的”?(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