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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杀子”悲剧:是谁之过?
2017-09-21 08:3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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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岁正值青春阳光的年龄,原本她应该享受着美妙的校园生活,然而,因为少不更事,导致意外怀孕,最终在宿舍产下婴儿。恐慌之下,她做出了伤害婴儿的事情。昨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小美(化名)在合肥市中院受审。(9月20日《安徽商报》)

  据消息了解,小美刚入校园,就尝到了爱情的味道,但是感情频频受挫,意外怀孕更是让她手足无措,因担心事情暴露,小美便采取了极端方法,用掐脖子、剪刀等伤害方式致婴儿死亡。说到这,我们确实觉得这个小“妈妈”很残忍,因为她自己之过,就让那么小的孩子代之受过,亲手把孩子葬送在了摇篮里,从法律角度看,她应该以“故意伤害罪”论罚,承担过错。

  然而,我们在愤怒指责这位学生“妈妈”的同时,还应该把视角放在到底“是谁之过”这个问题上。所谓“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这告诉我们:学生还只是个“牛犊子”,他们远不能够独立面对“是与非”问题,还需要家长和老师的教育管理,悲剧的发生,家长和老师责无旁贷。

  对家长来说,孩子外出上学,距离较远,固然疏远了与父母间的沟通,父母更是很少主动指导、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性”观念,这导致了孩子缺少自我保护意识,对“性”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认识不足,所以,父母要多和孩子沟通,多交流。

  对学校来说,老师“教书育人”的基础是给予学生充分的关怀,但是事与愿违,拿小美事件来说,小美怀胎十月,这10个月间的变化,老师竟然毫无察觉,竟然无一人知情,这很难解释。再说,学生宿舍有“宿管长”值班,难道对每天进进出出的学生都认不全吗?居然连谁怀孕都没有发现,没有及时询问,这显然不恰当。这暴露出来的就是学校管理的松散问题,校方应该好好反思。

  最后,笔者提醒:所有女大学生,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要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希望“杀子”这血淋淋的案例不再上演。

  (赵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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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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