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检方已将李在镕等人的一审判决结果及判决文,以追加证据形式提交至负责朴槿惠、崔顺实案的刑事合议22部。刑事合议22部法官金世允在8月29日进行的朴槿惠、崔顺实案审理过程中宣布:“检方已将李在镕案件判决文作为追加证据提交,本法庭经被告人方面同意,将李在镕案件判决文作为证据使用。”朴槿惠方律师柳荣夏表示:“同意采纳证据。”
8月25日,韩国法院一审判决李在镕有期徒刑5年。外界认为,随着李在榕成为罪人,朴槿惠成为罪人几成定局。而今,李在镕判决文又被法院采纳作证据,标志着朴槿惠向“罪人”迈进了一大步。
朴槿惠目前的身份是犯罪嫌疑人,简称嫌犯,嫌犯和罪人有很大差别甚至霄壤之别。当朴槿惠系列案嫌犯纷纷成为罪人时,人们就已经意识到,朴槿惠成为“罪人”只是时间问题——万事俱备,只等法院一声宣判。
李在榕成为罪人后,人们更坐实了朴槿惠成为“罪人”的判断——既然检方把李在榕列为行贿者,把朴槿惠列为受贿者,而法院已经判决李在榕有罪,所以不可能判决朴槿惠无罪,怎么可能只有行贿者而没有受贿者呢?虽然朴槿惠案和李在榕案没有一起审理,但韩国法律界认为,基本不可能出现判决一人有罪而另一人无罪的情况。
按照韩国法律规定,受贿者的刑期是行贿者的2-3倍。按照这个推算,朴槿惠如果受贿罪名成立,单单这个罪名,单单接受李在榕贿赂,都可能被判10-15年。如果还有索贿情节,如果还从其他人受贿,如果其他罪名也成立,外界最新的说法是,朴槿惠可能最高被判45年有期徒刑。
目前发生的事情,似乎都对朴槿惠不利:第一,朴槿惠所在的政党、韩国前执政党、最大在野党自由韩国党党首洪准杓表示,要开除朴槿惠党籍,而且时间在中秋之前;第二,韩国总统府28日表示,在青瓦台第二秘书室线上系统中发现了9308份内部文件,与国务会议和朴槿惠主持的首席秘书会议等有关。朴槿惠律师表示,这会对朴槿惠案件的审判产生不可避免的影响……看来,朴槿惠确实到了危急的时候,日子不是一般的难过。
在8月29日的朴槿惠案审判中,有的说朴槿惠面如死灰,可能受到李在榕案影响很大;有的说朴槿惠面色从容,似乎不受李在榕案影响。其实,怎么会不受影响呢?法院采纳李在镕判决文作证据,无疑将朴槿惠又向“罪人”推进了一大步。 (毛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