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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合法收养”也应建立“收养跟踪”机制
2017-08-18 09:3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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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5上午,南京警方发布消息称,南京南站候车室内发生的涉嫌猥亵女童案件,当事人属于收养关系,正在进行调查处理。有网友指出,收养的条件是“收养人应无子女”。根据目前披露的情况,女童的收养父母似乎并不具备这个条件。河南安阳滑县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因当事家庭为滑县当地居民,目前民政部门已就收养关系等相关问题进行调查了解核实。 

  817日《成都商报》) 

  http://e.chengdu.cn/html/2017-08/17/content_603464.htm 

  网友质疑的“收养是否合法”是有道理的。按照收养子女方面的法律法规,“收养人应无子女”。但是,真相究竟是什么,我们目前还不得而知,还是需要等等河南方面关于收养关系的调查。但是,即使最终调查的结果显示属于“合法收养”,那留下的反思也是需要继续的。 

  不仅“不合法的收养”会残害儿童,即使是“合法的收养”也出现了很多悲剧。比如南京发生的那起虐待儿童案件,其就属于合法收养,是孩子的父母将小女孩通过合法途径过继给亲戚的。也符合收养的规定,收养的亲戚家里“没有孩子”。可是,这个孩子得到了幸福吗?不是还是被殴打,被虐待了吗? 

  我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对于“合法的收养”,谁来关注孩子是不是幸福的,是不是健康的,是不是没有被殴打和虐待?我想,我们是缺少这样的“收养跟踪” 机制的,是缺少这样的“收养回访”机制的。 

  往往是,只要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收养的家庭将孩子领走了,也就无人约束了,也就无人过问了。被收养的孩子,在收养的家庭生活的咋样了,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也只有收养的家庭知道,也只有附近的邻居知道,而有关部门是不得而知的。除非,因为虐待儿童被举报了。就像这起“公共场所猥亵女孩”事件,通过猥亵的过程来看,很明显的是,这样的猥亵行为应该属于“家常便饭”,也就是说,在收养她的家庭里,她经常“被哥哥猥亵”,要不然在公共场所猥亵的时候,也就不会那么“很自然”了。那么,即使这个小女孩是被“合法收养”的,她的生活状态谁来关注? 

  其实,社会上类似的收养悲剧还是很多的。有的孩子被殴打,有的孩子被性侵,有的孩子被虐待。问题是,有关部门压根就没有想到去看看被收养的孩子是不是幸福的? 

  这暴露的是社会管理的漏洞。笔者以为,为了确保被收养孩子的安全,应该建立一个“收养跟踪”、“收养回访”机制,让有关部门经常到收养家庭去了解情况,对于虐待孩子的,要收回其收养权。 

  谁来看看“被收养的儿童”都过的咋样了?对“合法收养”也应建立“收养回访”机制 。 (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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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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