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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抄袭门”里关闭着多少真相?
2017-07-05 09:3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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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篇刊登在《延安日报》、署名为中共延安市富县县委书记李志锋的文章,因内容与新华社两年前发表的一篇时评文章高度雷同,而被网友质疑涉嫌抄袭。73日,记者了解到,经富县初步核实,发表于《延安日报》的该篇署名为李某的文章由该县县委办公室组织撰写,李某本人并不知情。目前,李某已就此事向市上有关领导当面做了汇报,目前正在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74 央广网)  

  本文章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李某的署名文章《欲明人者先自明 欲正人者先正己》刊发在今年623日的《延安日报》第二版上,共1566字节,而《严以律己重在自重、自省、自律》的文章于2015514日发表在新华社,共949字节。经过对比发现,算上标点符号,二者之间一模一样的字有874字。如此惊人的相似度,与那些不知廉耻的文抄公别无二致,让天天喊着文贼xxx你给我站住情以何堪?  

  近年来,抄袭文章现象严重。不经意间,我们就会发现有作者在群里疾呼打击文贼xxx”,然后发原文链接,与文抄公后发的链接,有理有据,让舆论一边倒地撸起袖子高呼文章文章”……由此可见,文贼就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大多数时候,也就是彼此出出热气,一喊了之,不了了之。  

  但,作为县委书记,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如此抄袭绝不能不了了之。虽然目前没有原作者站出来维权,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县委书记抄袭文章发表触犯党纪国法。不过这恐怕违背了干净二字,违背了廉洁自律。很显然,这样的问题大家都意识到了,主人公李某更是强烈地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绝非是抄袭文章那么简单。所以,当地及时申明,这是该县县委办公室组织撰写,是他们的重大失误,李某本人完全不知情。不过,这样的解释说明,吃瓜群众自然不会买账。  

  假如没有媒体指出抄袭,而李某看了自己的文章在报刊发表,会持什么心态?是沾沾自喜?还是怒斥谁让你发表的?根据媚权”“媚上的官场逻辑,其答案不言而喻。一言以蔽之,无论该文章出自谁手,均是得到李某首肯的。  

  当然,也可能李某的确不知此文系抄袭,因为他自己没有写,完全是办公室那些好事者刻意为之,但其也一样脱不了把关不严的干系。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在向基层延伸。县委书记作为党的前沿指挥官,理应坚持实事求是、严于律己的生活、工作态度,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件事情,哪怕是一篇报道,一则信息都要讲客观事实,而不是弄虚作假,这样才能有底气,有硬气要求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做好。为当地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郡县治,天下安。作为中国基层治理的领导中坚,县委书记的政治责任与社会责任聚于一身。抄袭一篇文章看起来是小事,但绝不可小视,其背后反应的是作风问题。因此,必须严查县委书记抄袭门背后掩藏的真相,找出病灶,挖出病根,并以此为契机,来一场做合格党员的现场教育活动。(衡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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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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