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一伙人得知举报贩卖假烟有举报后,经商议出资30多万元买假烟,然后再举报领奖。近日,随着敖某被判刑,该案全部涉案人员均受法律制裁。此前,涂某、朱某等人得知,举报贩运、销售假烟可以获得涉案烟草价值的10%的奖励。他们因此动起脑筋,并经过商量后,决定“赚举报钱”。(7月4日多彩贵州网)
现在很多部门都喜欢搞有奖举报。譬如:有的地方出台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对市民有效举报给予数万元的奖励;又如:许多法院有奖举报“老赖”,最高可以奖励50万元;还如:有的地方以有奖举报的方式鼓励食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的内部人员举报制假售假行为;还有的交警部门有奖举报交通违章;城管部门有奖举报车窗抛物等等,可谓五花八门。
有关部门之所以喜欢搞有奖举报,说明有关部门还停留在多年前的传统思维上,认为有奖举报是对工作的重视,是发动了群众做工作。实际上是一种懒政。现在科技十分发达,很多部门都有高科技设备,也有专业的人员,只要认真负责,就很容易发现问题,查到问题。而有的部门自己不好好去发现问题,查找问题,而是想依靠既没有专业知识,又没有专业设备,更没有行政管理权的普通百姓去发现问题,显然是不合适的。
更可怕的是,这种有奖举报里面漏洞百出,像本案中,这些不法人员故意买假烟拿举报奖,这说明这个奖励设置是有问题的,是有空子可钻的。再譬如:法院知道了老赖在何处,如果故意让自己的朋友来举报,然后把拿到的数十万元奖金进行私分;环保部门发现了某企业污染,也私下里让自己的亲朋举报拿奖励等等,这不是权力自肥吗?连这些卖买假烟的人却知道钻空子,有关部门难道不知道吗?
有奖举报的方式在社会如此发达的当下,早已不合时宜,这种重奖举报的做法,既浪费了纳税人的钱,也反映出了有关部门的懒政。实际上,不管是环境污染、交通违章、有毒食品等等问题,即使没有奖金,老百姓也是愿意举报的。这几年,老百姓之所以举报积极性不高,是因为老百姓举报了之后,大多都是不了了之,有的问题举报了不知多少次,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如果有关部门真的把民众的举报当一回事,用不着奖励,民众也会积极举报的,毕竟许多问题都与他们的生活环境息息相关。
“有奖举报”表面上看,是对民众十分重视,实际上是严重的不负责任。试想,即使接到民众的举报后,一条条地进行核实、回复、奖励等,肯定会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一旦不给市民回复或者解释不清,奖励不到位,也有可能会引发矛盾。因此,与其搞这种中看不中用的有奖举报,还不如把更多的人力、精力和物力等用于高科技手段的管理上,有关部门只要认真做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平时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肃处理,许多不该发生的问题就不会发生。这样既可以省了钱,也容易赢得广大民众的信任。(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