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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场不该跳广场舞,那该去哪儿跳?
2017-06-05 09:1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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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洛阳王城公园篮球场内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与年轻人争夺场地事件发生后,公园将篮球场暂时关闭。广场舞爱好者杨阿姨告诉记者,公园负责人已为他们重新找了一块空地用来跳广场舞。不过杨阿姨觉得,这片场地空间有限,无法容纳200余人的广场舞队伍,“还是希望能够开放篮球场”。(《北京青年报》6月4日)

  对这起争夺场地事件,网友中虽然有两派意见,但除了韩乔生等少数人为大爷大妈发声,大多数人都站在打篮球的年轻人一边。批评大爷大妈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当事场地是篮球场,原本就是专用的篮球运动场地,二是广场舞大爷大妈们不仅占地还打人。不少人谴责这些广场舞大爷大妈“为老不尊”、“倚老卖老”,甚至用“坏人变老了”来为他们定性。

  爱打篮球的年轻人无法正常使用公共篮球场,无疑是很委屈的。我并不简单认同韩乔生“公共场地人数多的活动有优先使用权”的观点,认为大爷大妈们抢占篮球场合理,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年轻人没有篮球场可用固然委屈,众大妈们缺地方跳广场舞也是现实问题。

  这些年,不少地方都注意到了大众体育场地不足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改善。在很多城市,都新建了一些体育场馆、体育公园,以及在很多公共场地安放了健身器材等。然而,且不说这些场馆、场地的便利性和利用率,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大多数的场所都是为年轻人建的,或者说是为从中年人到少年儿童而建,主要供中老年人使用的户外场馆、场地很少。

  毋庸置疑,年轻人是体育运动的主体。但是,公共空间的身体活动,不只是打球、跑步、器械健身等活动,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需求,比如广大老年人就多进行不太剧烈、社交性更强的活动。在中国的城市乃至一些乡镇,广场舞或者与广场舞接近的群体活动,是中老年人尤其是大妈中很普及的活动。跳广场舞的人群总量巨大,他们需要拥有供自己活动的公共空间。

  尤其是,中国正在进入老龄化社会,而且随着医疗条件的提高和社会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需要进行户外活动,也越来越愿意进行类似广场舞之类的公共活动。但老年人大多已经不工作,无论是在公共管理领域还是在公共舆论领域,都是处于边缘的弱势人群。城市如何安排公共活动场所建设的合理配比,很少向老年人群体征求意见。在类似洛阳王城公园篮球场事件之后,即便支持年轻人的声音不无道理,至少广大老年人的声音是缺失的。

  还要说的是,广场舞虽然“技术含量”低,没多少美感,但跳广场舞并不低人一等,正如打篮球、踢足球者并不能其实慢跑锻炼者。其实,数量庞大的广场舞群体,对场地的要求并不高,主要是面积和便利性。有人说,跳广场舞扰民,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和休息,其实那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可供活动的场地设置不合理。至于说跳广场舞有集体时代印记,经常放的是红歌之类,就更没什么道理了。只要不违法,爱好什么是个人自由。年轻人玩的网游、唱的歌曲,内容不也良莠不齐吗?事实上,很多跳广场舞者放的都是很健康的甚至时尚流行乐曲。

  有人提出,在国外很少有广场舞。媒体还曾报道,一支华人舞蹈队在纽约一家公园排舞,由于音乐扰民遭投诉,领队被警方铐走。其实,这跟中国的广场舞群体应当得到正视、应当拥有活动场地并不矛盾。一方面,时代变化,城市布局、生活习惯不同了,确实需对老年人进行教育引导,让他们集体活动时尽量少影响他人。另一方面,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无意去扰民,他们只是需要一块属于自己的公共活动空间而已。在发达国家,虽然没有与中国一样的广场舞,但老人的社区生活很发达,公共设施也多,难道我们就只能有养老院和麻将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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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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