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央视《今日说法》主持人李晓东用建行信用卡消费18869.36元,但有69.36元未还清,10天之后,竟产生了317.43元的利息。李晓东后来才知道,建行收取逾期利息的方式是以当月账单的总额来计算,而不是以未清还部分的金额来计算。李晓东认为,建行这样的计息方式不公平,其相关条款应为无效的格式合同条款,且建行应返还向其收取的300余元利息。(4月5日法制周末)
央视《今日说法》主持人李晓东为了317.43元的利息而起诉建行,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对于央视主持人来说,收入相对也比较高,也不在乎这区区的300多元钱。如果换了别人,也许不会这么较真了。试想,为了这300多元钱,从去年3月开始起诉,到近日开始开庭审理此案,别的不说,光奔波于法院,就被折腾得够呛,不知要浪费多少时间和精力。
但作为一位央视《今天说法》主持人,在自己遭到权益被侵犯时,就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这既是为自己维权,也是现身说法,为更多的老百姓维权。银行的这种计息方式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霸王条款,有违公平,这种不公平的条款,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此事一公开,让更多的人知道了这一霸王条款,可以在信用卡消费时更加慎重,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银行这一霸王条款,虽然是银行的行规,但并不能代表国家的法律,于法于理都说不过去。从法律上来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从情理上来讲,李晓东在银行规定的还款日已还清了绝大部分消费的款项。而银行以李晓东当月消费的全额计息。按照这个霸王条款的逻辑,那等于李晓东分文没还,这能说得通吗?
《今日说法》主持人现身说法,可以让社会各界关注这种霸王条款是否公平合理。通过这件事,至少可以让银行不再任意胡来,对一些霸王条款进行修正。实际上,银行近几年制定了许多霸王条款。如:“离柜概不负责”等。如果银行把居民的钱少给了,或者付给居民的钱中夹杂着假币,居民在离柜后就没有了要回来或者调换的可能。而银行工作人员一旦失误,把钱多付给了居民,却通过强行划账,冻结账户等手段把钱强行追讨回来。反正这些霸王条款,永远把自己和储户放在两个完全不对等的位置上。
如今层出不穷的霸王条款又不断地挑战公众对银行的忍耐底线。诚然,出于银行对金融资源的垄断,我们储户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但这些霸王条款最终伤害的不光是银行本身,也恶化了银行和客户的关系,败坏了本应把信誉看做首位的银行声誉。因此,《今日说法》主持人李晓东为了300多元滞纳金而与银行打官司,这种现身说法履行了作为一位法制节目主持人的职责,既是给民众也是给银行都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