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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网:虐待儿童屡见不鲜,保护孩子需要更多力量介入
2018-12-25 17:08:00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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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土土绒

  (作者土土绒,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本文系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手机客户端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深圳一对夫妻虐打8岁女儿的视频再次戳痛了人们的心。用椅子砸,用扫帚抽,掐着脖子往地上推,拽着头发狠狠往地上甩……视频中不断出现的暴力行为,令人触目惊心,而这些行为针对的,竟然只是一个8岁的女孩。义愤填膺的网友纷纷怒斥视频中的家长:不配为人父母。

  目前,警方已经证实此事属实,当地妇联也已向法院申请女童人身安全保护令。不过,根据警方通报,“女童体表未发现明显伤痕”,这对父母很有可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这个女孩目前虽然受到了保护,但今后的命运,仍然令人担忧。

  在视频当中,我们可以看到被打女孩和女孩的家人似乎都已经对殴打行为习以为常,大人伸手就打,丝毫没有犹豫,女孩不哭不闹,默默忍受,甚至连女孩的弟弟也可以打她。可以想象,在这个家庭中,这个女孩的地位有多么低,过的日子有多么艰难。即使在身体上没有“明显伤痕”,但心灵上的伤痕,恐怕很难愈合。

  一个孩子面对虐待自己的父母要怎么自救?这个答案恐怕很难给出。有机构对2008年—2013年6年间媒体报道的697例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进行统计后发现,84.79%的案件为父母施暴,其中亲生父母施暴占74.75%。但实际上,很多孩子连“说出来”这一步都做不到。

  因为和父母之间天然的情感联系和人身依附关系,被虐待的儿童往往是默默忍受,不知该向何处求救。例如深圳的这个8岁女孩,她显然早已习惯了被殴打的生活,其遭遇被曝光就完全是一个意外。福建女孩朵朵被父亲拿打火机烤手,当老师和民警问起受伤的手是怎么回事时,朵朵称自己的手是摔倒造成的。许多孩子在被虐打之后,反而会产生自责心理和犯罪感,觉得是自己的错,产生自残自虐、自暴自弃的心理。

  即使虐待行为被社会发现,怎样妥善保护受害儿童,仍然是一个难题。河北一位亲生父亲把两岁半的女儿打得体无完肤,还特意拍了照片发给前妻炫耀。这位前妻、也就是孩子的生母先是表示要讨回抚养权,但警方介入以后,又表示原谅了孩子父亲的行为。云南一名男子因为妻子离开了自己,便殴打4岁的儿子出气,并把孩子受伤的照片发朋友圈,说:“我会继续折磨死两个小孩子。”最后,这位父亲仅受到警方的“警告”处罚。南京虐童案的当事人、养母李某服刑出狱以后,被虐打的儿童施某再次回到了她身边。

  家庭内部的暴力,处理起来确实更为复杂和棘手。尤其是未成年人,没有自诉能力,类似事件的发现,往往是靠“意外”或者“多管闲事”的路人。因而鼓励孩子说出来并寻求帮助,就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这一点上,不妨借鉴国外的经验。美国每个学校都有“Speak Up Be Safe”项目,教孩子们明白什么是虐待,如果遭受了虐待怎么办,从哪里可以获得帮助等,以便他们及时向家长和有关部门反映。

  除此以外,发现了虐童行为以后怎么办?目前,我国在保护儿童方面的法律主要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反家庭暴力法》。但是前者是指导性、原则性法律,可操作性不强;后者是立法方面的一大进步,但由于缺乏制度配套,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对于有虐待行为的父母,要追究其责任,剥夺其监护人资格,门槛还比较高。如果受虐儿童经法医验伤没有达到轻伤或轻微伤的话,一般对其父母仅仅是批评教育。

  但是,像深圳8岁女孩这样,日常受到父母殴打,只是暂时还没造成严重后果的,孩子所受到的心理伤害,依然是难以估量的,并且她将来的人身安全也难以保证。这一次当地妇联向法院申请女童人身安全保护令,已经是一大进步。但人身保护令是暂时的,除此以外,还需要完善各地的家庭暴力庇护中心,让被虐儿童有处可去。对没有受到刑事处罚的父母,或者虽然被起诉判刑、但出狱后仍拥有孩子监护权的父母,有关部门要建立起家访、心理辅导等监管制度,帮助家暴施害者戒除暴力的习惯,真正改变受虐儿童的生活环境。鼓励民间组织参与到儿童保护中来,壮大儿童保护的力量,让受害儿童得到更为细致的关怀。

  儿童保护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目前我们社会对儿童的保护,还比较粗疏。当一件又一件虐童事件曝光时,公众的怒火一次次被点燃,但是仅有愤怒还远远不够,我们需要的是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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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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