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9日,南昌公布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吴先生的孩子差3天才满6周岁。“小孩如果今年不能读小学的话,只好再读一年幼儿园。”说起这事,吴先生一脸无奈。(8月22日 《法制日报》)
对于确定小学新生的入学年龄问题,多年来,学校、家长和教育专家都是各执一词。并且每到开学时间,随着各地对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作出的相关规定,就更加引发一些家长的焦虑甚至不解。如何让小学新生入学年龄更趋合理?笔者认为,应该在尊重义务教育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框架下,结合各地实际,细化操作规范,进行弹性化设置。
目前,按照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实际操作情况,8月31日之后出生的儿童,要到次年才能上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本是题中之义。但如果一味地将8月31日以及6周岁作为设定的门槛,则存在着诸多的弊端。因此,如果将入学年龄设置的标准划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实施弹性化的科学考核办法,替代对出生日期的硬性要求,则具有多重的进步性,对于家长、儿童的益处也更为突出。
首先,弹性设置入学年龄,彰显法治进步。现在,我国很多法律对有关责任能力年龄限制的要求均做出了修改,所以,目前很有必要在尊重义务教育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总体要求和法治框架的统领下,由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对当地教育与生活环境进行评估,对相应的小学新生入学年龄的实操行为规范进行修改或完善制定。
其次,弹性设置入学年龄,符合儿童成长。随着社会的发展,儿童的心理、身体成熟度越来越高,这就意味着,不应当再采用与之前一致的标准加以衡量。在一定的年龄范围内,如果经过测试,儿童的身体和心理完全具备上学的能力,就应该为其提供入学的机会。
最后,弹性设置入学年龄,迎合区域发展。不同的地区,由于生活水平以及教育发展的水平参差不齐,在经济与教育水平不均衡的情况下,适用入学年龄“一刀切”的方式,从实践操作来看也面临着非常多的问题。故而,对于教育水平较低的地区,可适当延长年龄的限制,而对于较为发达的地区,则可适当降低入学年龄门槛,这样更加彰显教育的合理性。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儿童来说,过早或过晚接受教育,均将对其产生重要的影响,采用弹性化设置入学年龄,具有较大裁量空间,实施起来,则应严格把握边界线的控制,从而让其发挥积极作用,起到真正的意义。(胡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