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处方药必须有执业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开出药方,药店才能向患者提供服务。只有非处方药,药店才能直接向患者提供服务。只有这样,才能依法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只有这样,才能在全社会建立起遵纪守法的药品经营环境。但是,在现实当中,某些网店竟然公开违反国家药品零售禁令,并公开在互联网上兜售处方药。面对这种违法经营行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必须依法责令各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并依法对违法网店进行查处。
据新京报7月11日报道,新京报记者近日探访发现,仍有不少网店以“仅提供展示”的名义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处方药,其中有的处方药销售火爆,购买评价近三万条。此外,天猫相关处方药页面中明确提示需要提供处方单后台审核,京东相关页面显示处方药“只展示,不出售”,但记者在未提供处方的情况下,均购买成功。
处方药销售禁令形同虚设,是因为市场监管存在漏洞。如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能够依法规范各级地方监管部门的职责,并对依法监管不到位的监管者实施责任追究,网店药品销售商就不敢公开兜售处方药。只有依法严格控制处方药品的销售渠道,才能依法保护我们每个公民的生命安全。常言道,是药三分毒。尤其是西药中的众多抗生素药品,是绝不允许乱用的。如果抗生素用药没有针对患者的具体病情正确用药,就会延误病情的医治,而且甚至会危及生命安全。同时,非法使用处方药不仅会导致人体的抗药性,使真正需要使用某种抗生素药品的时候失去应有的治疗效果,而且长期错误使用抗生素药品也会导致其它疾病的发生。所以,依法监管处方药是监管部门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所以,药品经营者必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出售处方药,绝不允许违规出售处方药。如果经营者非法出售处方药,一旦发生医疗事故,药品经营者就会受到依法制裁。
记得,美国第16任总统林肯先生曾经说过:“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也就是说,药品经营者必须自觉遵守商业道德准则,不能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肆意践踏法律法规权威与尊严;也就是说,药品经营者必须自觉受制于法律法规约束,不能非法牟利。那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必须依法规范各级地方监管部门的执法行为,并对懒政者按照党纪国法实施责任追究。而且,对于触犯法律的监督管理人员必须移交政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那么,药品监督管理者就必须对违反规定的经营者予以最严厉的惩罚。而且,绝不允许以经济处罚代替法律处罚。
只有对非法谋取非法利益的经营者实施零容忍,才能依法规范药品电子商务的生态文明环境;只有监管者把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则贯彻落实在市场监管的常态化工作中,才能依法有效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而且,监管部门应当加大遵纪守法经营的宣传力度,并公开曝光对于违法者的处罚决定,并将违法者列入不讲诚信黑名单,让违法者受到社会道德的惩罚。也就是说,只有让违法者受到双倍以上的经济与法律惩罚,才能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如果违法者屡教不改,那就应当依法予以取缔,绝不姑息养奸。而且,对屡教不改者应当终身禁止其经营药品。唯有依法敲掉非法经营处方药经营者一辈子的饭碗,才能在社会上起到巨大的法律震慑作用;而且,只有杀鸡给猴看,猴不得不看,才能起到振聋发聩的社会效果。(郭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