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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一错千金”公开悬赏岂能为儿戏
2018-07-11 09:4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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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家张一一(本名张义)在其新书《带三只眼看国人》出版时,在微博公开发布悬赏广告承诺挑出一个错奖赏1001元。山西大学文学院教授白平认为该书存在172处错误,将张义诉至法院索要悬赏奖金17万余元。7月9日下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其中18处知识性错误,判令张义向白教授支付报酬18018元。(7月10日《人民法院报》)

  作家张一一事先可能没有想到,自己出新书时在网上公开发布的“一错千金”悬赏广告,却惹来一场纠纷和官司,最终还败诉了。笔者认为,“一错千金”公开悬赏岂能为儿戏,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法院的判决不仅是对悬赏广告法律效力的公开认定,体现了公平和正义,也为公众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具有较强的警示教育和现实指导性意义。

  2012年3月,作家张一一出版发行新书《带三只眼看国人》时,其在微博公开发布悬赏广告,承诺凡挑出《带三只眼看国人》中1个错者即奖赏1001元,还声称“绝不像阎崇年老头般耍无赖不认账”。这样的悬赏广告非常吸引眼球,迅速提高了其新书影响力,或许能引发读者“挑错”的猎奇心理,进而带动新书销售。而读者挑出来的“错”,一般很难得到权威的认定,作家也就无须为“一错千金”的悬赏而买单。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当年曾给阎崇年挑错的山西大学文学院白平教授,对此“一错千金”悬赏竟较起了真,一下子从《带三只眼看国人》一书中挑出了172处错误,并据此索要悬赏奖金172172元。对于这位专家型教授指出的错误,作家很难辩解,如果仅是几处错误,相信他肯定会解囊奉上赏金,还会落个好名声。但是,面对教授索要的17万余元巨额赏金,恐怕比其新书获取的版税还要多出许多,这名作家当然不情愿认账,又陷入了当年阎崇年耍赖的窘境,最后被教授告上法庭。

  悬赏广告,通常是指广告人以广告的方法表示对完成广告规定行为之人,给予特定报酬的意思表示。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未对悬赏广告的概念以及构成要件进行明确的规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的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因此,白教授向作家张一一索要悬赏金是有法律依据的。尽管一审法院最终判定为18处知识性错误,判决张一一向白教授支付报酬18018元,与索要的17万余元赏金相差甚远,但此案意义非常重大,不仅是对悬赏广告法律效力依法进行了认定,也是一堂很有指导性意义的法治教育课,将警示民众公开悬赏千万不能信口开河、不负责任,否则,既要支付承诺的悬赏金,又丢人现眼,显然是得不偿失的。

  在现实生活中,悬赏广告随处可见、形式多样,比如街头招贴、报刊登载、广播电视传播、网上公开承诺等形式,常见的有寻找走失人口、寻觅遗失物、征集案件线索、访求车祸目击者等等,悬赏的金额从数百元到上百万元不等。由于悬赏金不兑现或少兑现,引发的纠纷和官司也不断。笔者认为,为了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人们应从“一错千金”悬赏案中汲取教训,公开悬赏一定要量力而为、量入而出,能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和契约精神,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从而构建更加和谐的人际关系和法治社会。(丁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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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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