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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追到监狱里,对售假者就要穷追猛打
2018-05-21 09:2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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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传票的时候,我吓了一跳,知道卖假货这事还没完。”在浙江省十里丰监狱二监区,穿着深蓝色囚服,戴着黑框眼镜的杨某看着有些憔悴。因为卖假冒品牌内存条,去年5月,他被判刑3年3个月,罚金50万元。岂料服刑未满一年,又被淘宝网告上法庭,100万元的索赔金额远远超过他的心理预期。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5月19日《南方都市报》)

  因为在淘宝平台销售假冒商品,杨某被判处了有期徒刑,正在面壁思过。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即使蹲在监狱里,正义追责还是“没完没了”,淘宝将他告上了法庭,认为他的销售行为影响了品牌和名誉,向其索赔100多万元。这起案件的走势何去何从,法律自有判决。然而,我们更应该关注“没完没了”的追责。

  司法部门表示,售假者被刑事追责后,又被电商平台起诉,且在监狱里庭审,目前在全国尚属首次。在我们传统认知中,只要不法人员被判决了,只要进入了监狱里,一切事情也就尘埃落定了。即使有人觉得不法人员也触犯了自己的利益,也想追责,也会因为“人家已经入狱了”,也就放弃了自己的诉求。

  这种“入狱之后不再追责”的现象,是十分普遍的。也因为这种现象的存在,而让不法人员不能“完全被追究责任”。也就是说,他们所承担的责任,与自己的犯罪事实相比,还没有完全承担。尽管说,淘宝的“再次起诉”,未必能如想象的那么美好。比如,不法人员杨某已经因为售假行为受到了处罚,已经被判刑了,已经被处以经济处罚。“再次追责”,他未必就能履行“再当被告”衍生出的经济责任,因为在经济可能已经没有赔偿能力了,100多万的索赔,只有“徒具象征意义”了。

  然而,即使淘宝的“继续追责”拿不到经济赔偿,这起案件的审理依然是有很好社会意义的。这是要正告那些售假的不法人员,你的售假行为是不能被宽容的,即使你已经“进入了监狱”,也还可以被追究责任,并不是“蹲进监狱”就万事大吉的。

  现实生活中,很多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人,之所以嚣张,就是因为法律处罚不到位,让他们没有痛感,没有痛感则没有对法律的畏惧。据了解,针对网络平台制售假货行为的打击,目前处罚力度尚不尽如人意。2017年,根据阿里提供线索进行刑事打击的制售假案件共740件,确认有刑事判决的63例案件中,129人获刑。而被告人从被采取强制措施到宣判的平均办案时长约344天,最终判实刑的有25人,仅占19%。

  淘宝对售假者的穷追猛打最大意义在于:警示更多售假商家,使没售假的卖家不要再走上这条路。“服刑期间再当被告”,就是要让售假者把牢底坐穿。(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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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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