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1日“限塑令”10周年来临之际,郑州市工商局再次启动了“限塑令”执法行动。从大河报5月19日的新闻报道来看,这一次像是要动真格的。
就目前来说,在新闻媒体报道中能够看到官方“限塑令”认真态度的,仅有郑州市工商局独此一家。由此可见,郑州市工商局意识到了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但是,“限塑令”仅凭郑州市工商局行动起来是不行的,必须河南省和全国各地工商管理部门统一行动起来,才能用实际行动维护“限塑令”的权威。如果光郑州市工商局行动起来,其它地市工商管理部门像没事人一样,大风刮起之后依然会是漫天飘舞的塑料垃圾。
那么,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限塑令”必须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如果哪个地方落实不到位,就应该实施责任追究,绝不能让“限塑令”变成一纸空文。坦诚地说,“限塑令”诞生以来的10年里,各级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没有依法履职尽责。所以,不管在菜市场,还是在各大超市,到处在随意使用塑料袋包装食品。而且,没有监管人员检测那些食品塑料袋是不是符合国家标准。尤其是在刮起大风之后,全国各地城乡到处飘舞着塑料袋垃圾;尤其城乡接合部,那就是一个又一个垃圾集散地。不管是公路两旁,还是铁道线两旁,旅客坐在车上到处可以看到五颜六色的塑料垃圾。而且,在不少树枝上悬挂着各种各样的塑料垃圾袋。
尤其是在城乡结合部的垃圾场,散发着刺鼻的恶臭味道,令人不堪忍受。但是,这种现象却被管理者忽略不计了,好像这些事与他们毫无关系,好像他们没有这样的监管责任和义务。这说明,责任追究体系形同虚设;这说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仅仅是某些为官者的标语和口号,决不是他们的实际行动。说句不中听的话,如果监管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爹娘就居住在城乡接合部的垃圾场旁边,他们绝不会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绝不会让塑料垃圾到处乱飞。
由此可见,“限塑令”之所以名存实亡,是因为监管者心里根本没有老百姓。如果监管者能够将心比心,以心换心,“限塑令”就不会变成一纸空文。
由此可见,即便是“限塑令”10周年即将到来,也需要从国家监管层面再次启动“限塑令”。如果仅凭郑州市一个地方启动“限塑令”执法行动,其真正的执行力是十分有限的。然而,郑州市工商局毕竟带了一个好头,让公众再次认识到了重启“限塑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那么,笔者真诚希望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履职尽责,在今年6月1日“限塑令”来临之际,尽快在全国各地重新启动“限塑令”的全国统一执法行动,并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建立健全责任追究体系和运行机制,千万不要让“限塑令”“石沉大海”,千万不要让“限塑令”名存实亡。
如果监管部门不依法履职尽责,那可真是对不起纳税人给监管者提供的饭碗和各种社会福利待遇,那可真是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而且,笔者更希望郑州市工商局能够通过监管实践,为全国各地提供一个成熟的管理经验;而且,更希望郑州市工商管理部门说到做到,并持之以恒地依法实施“限塑令”,并让“限塑令”显示出它应有的权威来。只有让“限塑令”得到贯彻落实,才能依法保护好我们每个人所需要的生态文明环境。( 郭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