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虎门有家长反映,教育部门规定父母单方或双方户籍在虎门,但孩子户籍不在虎门的家庭,如果孩子想入读公办学校,必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对此,虎门教育部门回应,该做法是因为此前提供虚假证明的人太多,也是为了堵住不法分子贩卖学位的漏洞。(5月9日《南方都市报》)
相比较私立学校而言,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要低太多,孩子就读公办学校比就读私立学校要节省一大笔家庭教育经济开支。而且,在东莞,公办初中普遍不错,市民认同的优秀初中有不少属于公办学校。家长想让孩子入读公办学校,这是自然而然的想法。
但是,必须承认,城市公办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在目前仍然非常稀缺,并不能满足每一个孩子进入公办学校读书的教育需求,有些孩子只能接受普通教育资源,或者去私立学校读书。为了让孩子能够顺利就读公办学校,确实有一些家长不惜铤而走险,使用假证明的方式让孩子冒充本地市民的子女就读公办学校。
在这种情况下,教育主管部门保障教育公平,堵住政策漏洞,避免家长通过假证明敲开学校入学的大门。这本身无可厚非,也是必要之举。但是,要求家长必须、只能提供亲子鉴定证明,这样的规定就实在是太雷人、太奇葩、太荒唐了,是在给家长添麻烦,加重家长的不必要负担。
众所周知,在法律上并不缺父子关系、母子关系的法定证明文件。即使父母中有一方户籍不在东莞虎门,孩子的户籍跟随父母中的另一方落在外地。但只要父母双方同时使用结婚证、户口簿和身份证这些难以作假的法定文书,就完全可以证明他们之间的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并不要通过亲子鉴定证明。如果说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能造假,那么一纸亲子鉴定证明未必就是真的,同样可以造假。
另一方面,有一个基本常识我们应当认识到,血缘并不是形成父子关系、母子关系的唯一纽带,收养、再婚同样能够形成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如果亲子鉴定证明作为孩子入学的唯一凭证,那么对于那些收养的孩子,再婚而带来的继子、继女,就没有办法通过提交亲子鉴定证明入学,因为他们之间真的不是亲子关系。
事实上对于一些家长利用假证明送孩子进入公办学校读书的问题,政府不应该把所有问题推到家长身上,给家长添麻烦。首先,政府要发挥服务者的角色,要让信息多跑路,少要一些这种证明我儿子是我儿子的“雷人证明”、“奇葩证明”。在证明父子关系、母子关系上,应当以现有的法定文书为准,而不是另辟蹊径。其次,最根本的是,政府要加大公办教育资源的供给,尽可能满足广大孩子进入公办学校读书的需求。再者,通过假证明上学,这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就该依法查处,提高这种行为的违法成本。(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