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前一段时间向全区小学和初中老师推广“好老师”标准,细化到78条的工作细则获得不少家长的认可。这78条工作细则,分为“教师形象”“教师沟通”“班级管理”“教学常规”四大类,涵盖到教师日常教学管理的方方面面。(新华社4月12日)
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老师,是一份崇高而又神圣的职业。老师就是老师,何来“好老师”、“差老师”、“坏老师”之分?盖因近些年来,有些老师忘记了“初心”和老师为人师表的形象,在教学、班级管理及与家长、学生保持正常良好沟通等方面有所欠缺,有些方面甚至存在严重问题。比如,有的违规补课;比如,有的有时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比如,有的收受红包或变相索取红包;比如,有的将本该自己做的工作推给家长,如此等等。尽管从中央到地方曾先后多次出台相关文件,强化师德建设;尽管有各方面开展过多次专项整治行动,维护教师形象;尽管职能主管部门采取“零容忍”等多项严厉措施,纯洁教师队伍,但上述种种,在有些地方仍然屡禁不止,有些老师仍然我行我素,与为人师表的老师形象极不相符,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一定程度上,也严重污染了社会风气,给教育事业、老师形象抹了黑。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
据介绍,“教师应当做好的78个工作细节”最初由杭州市崇文实验学校制订和实行,据该校校长俞国娣介绍:“中小学教师的教学工作并没有什么‘高精尖’,特别是小学老师,大部分工作是给学生言传身教、培养孩子的责任心和好习惯。为此,学校向老师征集了‘教师应当做好哪些工作细节’建议,共收到300多条老师的意见,我们又从中挑选、归纳和整理了这78条细则。”
尽管崇文实验学校实行78条后,效果十分明显。特别是刚入职的老师,这些细则帮助他们清晰地知道“好老师”应该做哪些事情,有利于他们采取合适有效的教育方法,得到快速成长。但仅教育界,仍有一些人对此提出质疑,认为这个78条细则层次不高,是对老师的束缚,更像是一个“好保姆”“好月嫂”的标准。有人甚至担心,会抹杀教师的个性。这些看法和担心,在事实面前显然底气不足,也毫无依据。
人们知道,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老师提供精准精当的教育服务,是必要的,更是必须的。有利于提升教师整体的职业形象。人们注意到,细则中既有“无特殊原因,教师不坐着给学生上课”、“女教师穿高跟鞋走路,不发出比较大的声响”等外在要求,也有对良好教育理念和师德师风的倡导,例如“表扬学生时,要想方设法让更多的人听到;批评学生时,最好只有‘你’和被批评的学生两人知道”“从家校沟通中获取的家长、学生信息,要为家长和学生保守秘密”;对刚入学的小学生进行生活技能培养;“教师与学生交谈时,不做其他无关的事情,如看电脑,用手机等”,以示互相尊重。此外,“非紧急情况不在睡觉时段给家长发短信、作反馈,不需要家长在孩子的作业本上签名,不必让家长在上班时给孩子送忘记带的书本、作业本等学习用品”等,有个别老师喜欢在微信群里“示众”成绩好坏的孩子,引起家长反感,但又“敢怒而不敢言”。“好老师”标准中,强调“增加个别化的语言沟通,避免过多的群发短信”就此给出了明确的边界,有利于构建家校互信关系。这些细则非但不是束缚老师,而是让老师在教学上更为精细,给学生做好榜样,让学生受到更好的教育。
“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好老师”就应该是符合标准的老师;“教师的个性”不应游离于“标准”之外;在“标准”的约束下彰显个性,合理合法,合乎教育教学规律,合乎人情事理,合乎客观现实。按照“教师应当做好的78个工作细节”办事,不是对老师的束缚,而是老师的本分,是给教育“助力”。在“师风日下”的当下,上城区推出“好老师78条标准”,具有非常重要的示范意义。其创意值得肯定。而且,该区所属崇文实验学校“实行78条后,效果十分明显”,令人欣喜,值得期待,值得推崇。(周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