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街头等一些角落里,经常会看到“高价收药”的字样,同时还附留着收药人的联系方式。一些市民会将这样的电话号码记录下来,以备不时之需。不少人对此很疑惑,“高价收药”这一行为到底合法吗?(4月11日《北京日报》)
“高价收药”其实只是一种“广告宣传”,所谓的“高价”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高价”而是“低价”。这个本质,不能说“地球人都知道”,最起码可以说“中国人都知道”。在“高价收药”中,真正需要交易的“商品”,更多来源于家庭里的过期药品,这样的过期药品可能给出“高价”吗?显然是不可能的。
“高价收药”其实是违法的生意,其带来的社会危害是巨大的。然而,打击“高价收药”却不能只把眼睛盯着药贩子,要找到背后真正的问题。治理“高价收药”需要四颗药丸。
第一颗药丸:限制医生批量开药。出售家庭里的过期药品,是因为所有的家庭都存在过期药品。而过期药品的一个原因就是“购买的药品太多了”,而“购买的药品太多了”的一个原因则是“医生开的药品超量了”。我们到医院看病,会看到很多患者“抱着大包的药品”,而疾病好了之后,药品还没有吃完。这就需要在医生环节进行限制,对于一些药品来说,医生要做到科学合理,不能开具太多的药品。
第二颗药丸:引导市民正确心态。家里出现了过期药品,一些市民也很苦恼,接着吃担心危害自己的健康,丢弃了感到很是心疼。于是当有人“高价收药”的时候,认为找到了一个处理的途径,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将过期药品出售给药贩子。而药贩子则换个包装继续销售出去。岂不知,这样的行为,不仅给他人造成了用药隐患,还可能祸害自己。弄不好,下一次你购买的药品,就是自己销售的过期药品“换了一个包装的药品”。市民要有正确心态。
第三颗药丸:政府实现公益回收。最近这几年,各地都在尝试回收过期药,南京市某个区的做法就很好,有关部门与超市进行了联合,市民携带家庭里的过期药品,就可以在附近的超市换取生活用品,牙刷、牙膏、毛巾、蔬菜,虽然不值几个钱,但是市民有了“没有浪费”的感受。这种“过期药品换生活用品”的方式值得大力推广。
第四颗药丸:管好药品销售渠道。过期药品包装之后,仍然是需要销售渠道的,没有销售渠道也就无利可图了。那么这些过期药品是如何再次进入市场的?很显然,一些医院和零售药店就是出口。这就需要执法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堵塞漏洞的渠道。
“高价收药”的生意,什么时候能收摊?(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