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多名年轻女子跪在台上互扇耳光的视频昨日热传,声响噼里啪啦,后面背板上还用大字写着“狼性团队”。据悉这是一家美容机构,相关负责人称,这是“一个特意试的过程,不是说扇耳光”,目的是打造团队凝聚力(12月18日中国网)。
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任何企业的规章制度都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于国家法律法规,绝不允许任何企业把自己的规章制度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然而,我们却通过互联网新兴媒体曝光了某公司公然违背法律法规,让员工跪地互扇耳光的视频新闻。女员工跪地互扇耳光不仅涉嫌违法,而且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是,令人发指的是,这样的违法行为却成了某公司的企业规章制度和企业文化。由此看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规章制度和企业文化必须依法予以严格规范,绝不能让这样的企业制度和企业文化滋生和蔓延。
如果以打造公司“狼性团队”为名,公然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员工跪地互扇耳光失去人格与尊严,这种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因此,针对这样的违法行为有关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查处,绝不姑息。只有依法维护国家法律法规权威与尊严,才能依法维护公民的人格与尊严不受侵犯。
而且,更重要的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基本国策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根本保障,不管是公民还是企事业单位,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有损法律法规权威与尊严的贯彻落实;而且,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基本国策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则,任何公民和企事业单位不得违背这个原则。只有人人受制于法律法规的约束,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国策才能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只有把企业的规章制度和企业文化依法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公民和企业员工的人格与尊严才能得到依法保护。
平心而论,我们并不反对企业打造具有企业文化特色的规章制度,更不反对企业拥有自主权打造具有企业特色的团队精神。但是,实现这些目标的前提应当是无条件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绝不允许企业法人代表以任何名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绝不允许企业文化和规章制度建立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也就是说,任何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企业文化和规章制度,都应当依法受到责任追究。而且,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依法对涉事企业依法予以问责。只有让企业法人代表和企业严格树立法治观念,企业的规章制度和企业文化才能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才能让员工的合法权益与人格尊严受到国家法律法规保护。
而且,我们必须强调的是,某公司让员工跪地互扇耳光打造“狼性团队”的做法不仅涉嫌违法,同时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具体要求,严重违背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因此,这样的违法行为理应受到依法问责,绝不允许类似的企业违法行为继续滋生和蔓延。而且,各级地方政府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必须依法履职尽责,绝不能面对违反法律法规等丑恶行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否则,就是行政不作为;否则,就是失职和渎职犯罪。
郭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