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政法智能机器人:科学创造的真实獬豸
2017-12-07 09:0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1
听新闻

  随着人工智能不断向前发展,目前,大量智能机器人已走进政法机关,或解答法律问题、或协助执法办案、或辅助量刑审判,有效提升执法办案效率,减轻一线人员工作压力,逐渐成为政法工作的“好帮手”。(《法制日报》12月6日)

  提到政法工作的帮手,笔者不禁想起常年立于法院之外的石兽獬豸。王充《论衡》有云:“獬豸,一角之羊也,性知有罪。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獬豸是古时人们追求执法与司法公正所幻想出来的神兽。如今,随着信息化技术的高速发展,獬豸从传说走进现实,成为了我们的政法智能机器人。

  獬豸之所以受人推崇,最大的原因在于其无私公正、明辨是非,不受利益诱惑的驱使。智能机器人的出现,则能有效提高政法工作的公正性,减少由人力参与带来的主观影响,让它当助手再好不过。以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推出问答机器人“小崇”为例,它能依托2800万法律案例大数据平台,为当事人提供智能化的评估结果,且结果与法官判决相差无几。我国下力度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在减少人力负担的同时,其最终目的也是为了提高司法的公正性。毕竟,人会受到情绪的影响,机器人则不会。

  对此,有人会说,机器人与獬豸不同,獬豸“通人性”,机器人则“没有人性”,用机器人断案必定缺少人情味。可事实也并非完全如此。现阶段,大多数政法智能机器人,运用的是以“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为驱动的智能化技术,所以大多数有关法律方面的智能化辅助都是以现实案例为基础的,现实政法工作有人性,智能化辅助也不会相差太远。同时,以“全脑仿真”为方向的人工智能技术正在兴起,在不久的未来,人工智能也会更像“人”,其在执法和司法工作中展露的“人情味”,也会越来越浓。

  当然,我们还处于“弱人工智能”时代,用人工智能代替政法工作者还很遥远。我一方面需要加强人工智能技术的开发力度,令技术优势进一步深入到政法工作当中;另一方面还得不断提升政法队伍建设水平,促进人工智能的深入发展。毕竟人工智能是以“人智”为基础的技术运用,缺少政法人才提供相应政法工作经验,人工智能即使拥有再强计算力,在政法工作上,也仅仅是“法盲”。面对人工智能的发展趋势,曾有人问,若是能制造出绝对公正的执法机器人,那未来还需要法官和警察吗?假设这个“不可能存在”的机器人真的存在,我们应该为此感到高兴,因为为人民带来公平和正义不正是我们所期待的吗?

  獬豸是人创造出来的,机器人也是人创造出来的,只是前者存于幻想,后者生于眼前。我们不求智能机器人更像人,只要更像獬豸,我们就有了开发和运用的理由!

  作者:严奇

标签:
责编:胡波 崔欣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