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一辆警车在渭南街头违法停车,有市民拍照并开具“违法通知单”,相关照片在渭南市民朋友圈引起热议。当日下午,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回复,已对涉事民警进行处罚并通报。(11月22日 《华商报》)
守法护法不仅是每一名普通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同样也是治法者和管理者需共同遵守的准则。当前,一些人无视法律威严,任意妄为,严重的破坏了公共秩序,危害了公共安全,渭南街头违法停放警车的人员,就是其中一列。
从调查结果来看,虽然目前仍不能彻底杜绝犯罪现象,但城市犯罪率、违法率正逐渐下降,走向良好的发展态势,这就要求我们要更加积极的维护法律威严,自觉守法护法。然而在一片转好的形势下有一部分违纪分子依然不管不顾、我行我素,公然向法纪挑衅,不禁让人们惊叹,为什么他们在如此的法纪高压下却不露惧色呢?那是因为他们正是这些法纪的执行者或者制定者。
治法者违法,影响更大。像渭南街头乱停警车般的违纪者不在少数,他们“带头”违法的行为危害巨大。一方面,他们作为法纪的执行者和制定者,自身做不到守法护法,就会遭到群众的质疑和白眼,得到的只能是不信任的嘘声,这不仅给群众当了反面教材,更严重的是削弱了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其次,执法者不守法,导致了心中无法,使得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无法全方位的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规矩面前需“人人平等”。古语有云“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古之治世者都能有此觉悟,那么当代的先进之士怎敢落后。给渭南街头“贴罚单”的群众不仅是法纪的守护者,更彰显了护法者铁面无私的风采。笔者认为只有执法者带头守法,才能营造出良好的护法氛围,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法治化建设的完善和提升。
作者:韩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