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民杨先生这两天很郁闷,女儿的班主任在家长群里推广一款软件,他多说了几句话,被班主任踢出了群。他找到学校理论,校长说他在群里“传播负能量”。(11月16日 新浪网)
又一个家长被踢出了群,原因是说了一句实话,被校方歪曲为“负能量”。如果说实话就是负能量,那么是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出问题了吗?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六条“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考试不作弊。”,第八条“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节约水电,不比吃穿,不乱花钱。”可以说,我们的教育从小就在努力培养孩子勤俭节约、诚实守信的美德。那么为何在成人的世界,这种美德就不是“美德”,反倒成了“罪责”、成了“负能量”呢?
校方说老师在家长群里推销软件不存在“搞鬼”,可偏偏在家长质疑价格的时候又出“小动作”,逼着家长认识错误,这种行为正常吗?首先要搞清楚学校到底是推荐还是推销,是否声明非必须购买。如果学校想证明自己的清白,那么就要拿出证据,包括购买软件的资金往来。其次为何老师直接收取家长的订购费用,需要给出合理解释?另外当家长提出有“全年388元”的销售价格时,学校难道不应该就自己的销售价格给出说明吗?是软件开发商差别定价,还是学校溢价销售,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吗?
其实在这件事里,我们除了看到家长的无奈,也看到了学校和老师的傲慢。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似乎就被学校“抓到了最大弱点”,凡是涉及孩子的事儿,家长必须无条件服从,哪还有什么家校沟通、哪儿还有什么共同努力?任何事情家长都不能探究真相,否则就是“负能量”,难道一切听从老师、学校安排的家长就一定“正能量”吗?
如果说实话、提问题就是“负能量”,我们又该怎样来定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言获罪”的事儿从古至今都有,可是这种“一言不和就踢出群”的冤案,除了让家校关系更加激化、沦为笑柄,于学校、老师、家长三方没有任何益处,难道就不能从中吸取教训,找到更加合适的表达和处理方式吗?
既然“家长群”是家校沟通的平台,那么显然不应成为任何一方的“一言堂”,学校、老师不高高在上,家长当然也就少些对立情绪,一切为了孩子、为了教育,怎么就不能好好说话、把道理说清楚、讲明白呢?(刘天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