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郑州市某小区,杨帆在电梯内劝阻老人吸烟引争辩,没想到不久老人猝死,一审判其补偿15000元。杨帆称,事发后老人家属对他辱骂、踢打逼他下跪。“人不在了,我心里也不好受”,但他认为自己并无过错,认捐不认赔。死者家属提出上诉,索赔40万……(11月15日《都市快报》)
谁都不会想到,仅仅几句电梯劝烟,会让自己“摊上大事”,遭遇史上“最强碰瓷”。难道见人在公共场所抽烟,都已经说不得了吗?痛失亲人,家属心情我们理解,但不依不饶、逼人下跪道歉还索要天价赔偿,就演变成一场大闹剧了。难道抽烟者会主动说自己有心脏病?劝烟者长着一双“火眼金睛”?
对于当事人杨帆“只认捐不认赔”的说法,笔者表示赞同,仅仅因为几句劝说和争辩招来人命案官司,何其冤枉?法院的判决除了在维护公平公正,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希望用赔偿来安抚家属、息事宁人,但这种判决,多少给人一些意外和心寒。
若说杨帆有错,错就错在他“说太多”。很多老人在某些时候有些“傲娇”,不喜欢被晚辈劝说。因此,劝说老人要讲方法,尤其是脾气不好、易躁易怒的老人,记得照顾他的“小情绪”;若是实在劝阻不成,也别去较这个“真儿”,毕竟他是“老小孩儿”,我们是成年人,这种“倒霉事”也不是“大宝天天见”。
本案透露出的,是国民公德心的缺失。单就抽烟来讲,很多烟民对公共场所的禁烟标志视而不见,对旁人的劝阻充耳不闻。更有甚者,把在场的孕妇或小孩都“自动忽略”, 依旧我行我素,吞云吐雾,坚持“可持续抽烟”不动摇,着实奇葩。
对事不对人,笔者想说的是,公共场所,适当“收敛”自己,是对自己德行的加分,德行“没毛病”,自然赢得别人的尊敬;相关部门也应在提高国民公德素养上“大做文章”,寻求更公平公正的解决办法,而不只是用赔偿息事宁人。对摔倒之人敢“扶”、对有错之人敢“说”,才是我们的社会共识。
作者:程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