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出台了新的中小学作业管理规定,提出了中小学教师作业布置的要求,就控制作业总量、积极实施作业分层、作业批改要求作出了细致规定。规定提出,如果学生做作业时间超过晚上10点还未完成,在家长证明下,学生可选择不做完剩余的作业。教师要充分理解学生个体间存在的差异,充分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11月15日《央广网》)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新的中小学作业管理规定一经发出,立即引起了很多人的质疑和争议,其中最大的质疑就是“晚10点后,如作业没写完,可由家长提交证明后不做”,是否行得通?支持者认为,孩子搞题海战术的,成绩好不到哪去!反对者认为,这样的规定在家长那里就给毙了,哪个家长会允许孩子不完成作业,规定必然沦为一纸空文。
随着各地“减负”政策的出台,对课后作业的取舍,必须成为教师首要考虑的问题。但问题是,在家长普遍存在“输在起跑线”的担忧的情况下,学校老师布置的作业“必须完成”,而且还很有可能额外给孩子布置作业。加之,基于“别的孩子能完成,自己孩子为何不能完成”的考量,让家长为孩子出具中止作业的证明实属不易。
更为关键的是,让家长证明孩子不能完成作业,把本该属于教师自身的教学责任也推给家长,这显然超越了家校合作育人的合理范畴。如果家长、教师之间因此而产生情感上的不和谐,家校合作育人的整体成效难免打折扣。基于这样的现实,试问哪个家长敢出这样的证明,老师放弃自家孩子咋办?
不难发现,问题的症结在于家校合作没能厘清责任边界。对于教师而言,布置、批改、辅导作业是职责所在,是常规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学生学习的重要方式。如果自己布置的作业被学生和家长漠视,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对于学生而言,优质高效地按时完成作业,不仅是对老师的尊重,也是对自己毅力和良好习惯的一种培养。如果一个孩子,从小就养成不能圆满完成个人任务的习惯,对他们将来走向社会并无好处。
给孩子布置什么样的课后作业、课后作业应该布置多少,在教师和家长之间一直有不少争论。实践证明,课后作业不能太多,也不能没有,关键在于讲究个科学的分量和尺度。适量的课后作业、难度适中的课后作业,有利于学生掌握知识点,既能够让学生温故知新,也能够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反之,过量的课后作业、过难的课后作业,会使学生逐步丧失学习兴趣,长远来看,不利于学生的发展。
可以说,作业设计质量和数量不仅考验着教师的智慧,而且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效果。因此,在学生课后作业问题上,与其让家长为孩子出具中止作业的证明,不如由学校合理确定每门功课的家庭作业量和最长时限。同时,老师在布置作业前,也要有效评估自己布置的作业分量轻重,看看一般学生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总之,类似这样的规定,出发点虽然很好,看上去也有执行依据,但还是需要厘清家校合作的责任边界,如果把本该属于教师自身的教学责任也推给家长,未免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了。
丁恒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