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上安徽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后,刘广甫就开会决定,假借当地消费者协会和个体民营企业协会的名义向辖区内企业收会费、捐赠款,且规定收上来的钱各执法部门和县局“四六分成”。日前,安徽省淮南市中级法院终审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刘广甫有期徒刑4年。(11月15日法制晚报)
刘广甫给部门下达“创收指标”,然后将收上来的钱由各执法部门与局里“四六分成”,四成归各执法部门自行支配,六成由县局支配。同时规定,如果超额完成了任务,超额部分的80%返还给各执法部门自行支配,用于发放职工福利等。在这种利益的驱动下,为了给职工多发福利,使得各执法部门变相收取会费的行为变本加厉。而企业则用钱买“平安”,导致市场监管力度减弱,管理混乱、无序。近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法院终审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刘广甫有期徒刑4年。
现在,国家对贪污受贿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许多官员不敢直接受贿了。但很多官员还是贪心不死,于是通过奖励、提成等变相受贿。譬如:一些地方出台《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山西某市对引进总投资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项目中介人,按实际到位资金的1%给予奖励,最高可奖励500万元;对引进总部经济企业的中介人,自企业投产之日起,按对地方财政贡献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可奖励500万元等等。这种重奖不仅会造成急功近利,片面追求政绩,而且会造成借机腐败、权力自肥,是一种变相的赠送“商业回扣”,也是贪污受贿的新变种。
对于官员来说,权越大,搞创收、招商引资就越容易。就拿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刘广甫来说,他是局长,向管辖范围内的企业要点捐款等,谁敢不给,一旦不给,他天天派人来查,企业不死也会脱层皮。招商引资那权力越大的官员就更容易招商了。客商想投资,当然希望与当地握有大权的官员谈。不仅可以让企业得到最大的优惠,而且在运营过程中,一旦有事,可以找这些官员帮忙。所以,重奖招商引资,表面上看对每个人都一视同仁,实际上是为那些掌握实权的官员定制的,可能会造成一种新的腐败。官员只要搞到了几个大项目,拿到的回扣和奖励就足够让官员全家老小吃一辈子的了。
下创收指标,然后进行分成用于发放福利,或者让有关人员在招商引资中拿回扣和奖励。这些做法有违国家法律。按规定向有关企业收取会费,搞好招商引资等,这都是有关部门人员的本职工作,他们已经拿了工资就应该把这项工作做好,不应该再享受一份额外的奖励,拿了就是受贿。不然,如果像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那样,那税收、罚款、征费、医疗等工作是不是都可以分成,用于发放职工福利,或者用于给有关人员奖励和提成。如此下去,不仅让一些官员腰包越来越鼓,而且没有什么风险,而且也会造成没奖励没分成就不干事的结局。所以,对“搞创收分成”用于发福利这种受贿方式的新变种,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