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已成功规劝“百名红通人员”第27号郭欣回国投案。截止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到案47人。(人民网,10月10日)
随着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红通人员”这个名词近年来屡见报端,从进入公众视野起,神秘莫测、惊险刺激的海外追逃,就被人们津津乐道。然而,海外追逃追赃工作却并不简单,其复杂程度和追逃难度往往难以想象,可以说海外追逃追赃工作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攻坚战,讲究的是毅力和能力,考验的是决心和耐心,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每一个被追逃回来的“红通人员”,背后所付出的艰辛,不言而喻。
国际环境错综复杂,当前,我国海外追逃追赃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比如,与我国签署双边引渡条约的国家或地区在数量上还不多、质量上还有待提高;我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能力还有提升的空间;对违法所得的证据认定存在一些难点,追赃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防逃机制亟需完善等等。这些现实问题也说明了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任务依然艰巨。
得道多助。我们开展国际追逃追赃,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方面,顺应党心、符合民意,是一场正义之战。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都应当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理直气壮、勇往直前,占领道义制高点,牢牢把握主动权和话语权。在国际社会反腐败工作中,我国应当更主动、更积极,在遵循国际规则的基础上,努力推动形成国际反腐新秩序,积极参与国际相关规则的制定,加快引渡条约、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等谈判、缔约、履约进程,织密织牢反腐败国际“天网”。相关部门应当切实加强双边和多边合作,主动在反腐败国际合作上设置中国议题、发表中国声音,加强与国际社会反腐败追逃追赃合作,争取在政治上、道义上、话语上赢得主动和支持。各地应当结合实际,切实加大追逃追赃工作的力度,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切实发挥地方和发案单位的关键作用,形成追逃工作合力,上下齐心,让跑出去的,一个不少“抓回来”,让“抓回来一个”震慑一群。同时,追逃和追赃应当并举,不仅要使国内赃款“藏不住、转不出”,更要让国外的赃款“找得到、追得回”。
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对象在国外,发案在国内,应当切实做好防逃的工作。不断健全完善防逃机制是关键,防住了一个比追回一个更有用。相关部门应当切实围绕“人、钱、证”这三个重点,进一步完善干部日常管理、反洗钱监管、出国境证照管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健全办案防逃的措施,让企图外逃的不敢逃、不能逃、逃不出。
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没有休止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重拳反腐,惩贪去恶,五年的时间,反腐力度不仅没有减小,越往纵深,越是强而有力。至今,一大批怀揣“异国避罪梦”的外逃腐败分子相继落网,“百名红通人员”到案已近半,国际追逃追赃成果显著。然则“行百里者半九十”,海外追逃追赃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境外非法外,虽远比追回。唯有不断织密织紧国际反腐这张“外网”,不断织严织牢国内反腐这张“内网”,让腐败分子永无“避罪天堂”,反腐才能赢得最后的胜利。
宋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