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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罚代管的班规讨论稿何以被宣布作废?
2017-09-22 15:2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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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天,一份特殊的班规引起社会关注。该班规列举了多项罚款条目,如早自习、下午、晚上迟到罚款5元,课堂玩手机罚款20元,打架罚款100元等。其中有一条内容引发热议,是学生顶撞老师,得赔“礼”道歉。有网友质疑,“礼”为何打引号,是否暗指送礼?据悉,这份班规出自泗县双语中学高三(10)班。昨日,该校一名刘姓副校长对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表示,流传的班规是高三(10)班学生们的讨论稿,并未施行,并称学校不允许对学生罚款,此讨论稿作废,班主任被通报批评。(9月21日安徽网)

  按理说班级学生集体讨论制定的班规班约,是全班所有同学集体意识的体现,也是班主任提高班级管理的有益尝试,可是安徽某高三出台的特殊班规,特殊就特殊在这份班规简直就是一份针对学生违规违纪的“罚款价目表”!学生的每一种违纪行为都有与之对应的罚款数额,罚款数额与错误大小成正比,小到1元(课间迟到),大到100元(打架),有的还附带俯卧撑和抱头起等惩罚,这份以罚代管的特殊班规之所以被宣布作废,其原因有三:

  一是这一班规涉嫌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拘留等多种,但该法明确规定,只有拥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才有权对违法者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学校是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履行部分教育行政管理职责的教育机构,校领导无权对教师和学生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罚款,教师个人也无权对学生进行罚款,班长或支书更无权依据所谓的班规对其他同学进行罚款。

  二是这一班规背离教育规律。班主任作为一个班级的管理者,负有管理班级的职责。在班上学生有违规违纪行为时,班主任应查明原因,通过说服教育、正面引导,督促学生改掉不良习惯,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班规班纪,不能以简单的罚款来代替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如果罚款能解决所有的教育问题,那就不需要教师去教育学生了。

  三是这一班规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罚款作为一种社会管理手段,确实能够通过提高违法成本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几率。比如环保部门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进行罚款,就是通过增加排污行为的成本来让企业自发性的减少排污行为,学生破坏公物可以照价赔偿,但违反班规班纪,只能通过说服教育的手段进行纠正,学生犯了错误就被罚款,即便口服心里也不服,也极容易产生叛逆心理,罚款反而会增加学生的管理难度。加之学生交的罚款都来自家长,学生告诉家长自己犯了错误被罚款,会引起家长对班主任的不满,不告诉家长,学生只能拆东墙补西墙或东借西借交罚款。罚过款,错误改正了倒也罢了,万一错误不断,罚款不断,欠账过多的学生会不会走向偷盗或抢劫的犯罪道路,亦不可知。如果管理罚款的班长或班主任挪用侵吞罚款,那性质就更严重了。

  及时废除以罚代管的班规讨论稿无疑是学校领导的明智之举。

  维扬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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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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