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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输给野骆驼”彰显环保价值取向
2017-08-10 09:4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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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区不准挖矿!西部黄金8200万投资""给野骆驼(87日,中国青年网) 

  有道是:“黄金有价药无价”,其实,比药更无价的、更重要的是环境。从经验和客观现状可知,如果环境被破坏了,抵抗力差的群众必然要生大病。当一个人到了病入膏肓的时候,吃再好的药、再贵的药已无济于事了。当一个病人的命都快没有了的时候,金钱、美女、健康、豪宅、豪车皆是奢谈。一言蔽之,美丽的环境更值价。 

  环境与资源,在局部地方是个“单选题”。在我国,有一种现象很奇怪,就是有贵重矿产的地方,恰恰又是生态环境最脆弱、最需要保护的地方。这里就有一个棘手的选择题,还不得不选,要么要”金山银山”,要么要“绿水青山”。如果是请老板来做这道题,他肯定要选”金山银山”。但是,在现行社会主义制度下,党和人民不允许做出错误的决定,当从立法的高度、社会管理的高度、从为天下人计利的高度,要求只能选“绿水青山”这个正确选项。 

  作为一个独特的物种,野骆驼已成为地球上比大熊猫更为珍稀的野生动物。据调查,当前全世界的野骆驼只剩下千只左右,中国境内仅有600只左右,生活在新疆、甘肃一带,而这片保护区内黄金储量巨大,真不巧!必须在野骆驼和黄金之间二选一。 

  “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这是党中央的要求,是时代的呼唤,也是全民的共识。如果西部黄金公司继续采金,破坏了生态,必然威胁野骆驼的生存繁衍;要让野骆驼活下去、脆弱的环境保护起来,保护区内的所有不合符要求的公司必须搬走,此地的人类活动必须减少到最低化。显然,“两个中间只能活一个”,保护区内的采金活动必然被立即终止,将土地让位给野骆驼。 

  对此,新疆国土资源厅出具的两份《探矿权申请资料退回通知书》,将西部黄金公司申请在保护区内探矿权资料退回,不仅不能在保护区内开采金矿,而且一切勘察活动必须停止,公司整体退出自然保护区。从新疆国土资源厅的行动可以看出,各行政主管部门正在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规定,真正实现“黄金输给野骆驼”的环保价值取向。 

  “黄金输给野骆驼”,是在“花钱买教训。”众所周知,我国境内的法人和自然人,都必须守法、依法办事。“法无禁止即可为”,但是有法律规定的,必须从其规定,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禁止采矿、探矿,是有明文规定的,任何法人都必须遵守。而西部黄金公司为了获取黄金,竟漠视法律规定,先期已投入8200万元进行探矿,如果再得不到国家制止的话,说不定还会加大投入,进一步破坏地表,以获取大量黄金、铁矿。因为不符合保护区规定,权证不被批准,采矿不被允许,西部黄金公司的采矿权、探矿权都没有了,还得支付搬迁费搬走,损失当在亿元以上,这个教训是深刻的,值得投资者们铭记。 

  “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黄金输给野骆驼”,只是一个开始,向企业家们乃至全社会传递了国家更加注重环保、更加注重发展质量的重大信号。相信以后各保护区的行政主管部门,还会对探矿采矿作出全面禁止规定,全部收回矿产资源开采证,将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通通 “驱逐出境”,最大程度地保护环境,真正达到祖国大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气更纯、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的环境保护效果。(杜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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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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