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则消息称:河南周口店郸城县一殷姓副县长,6月份在该县政府网站上显示的出生年月是1969年2月,网友根据履历,发现殷县长参加工作的年龄为15岁,大为惊诧,纷纷质疑当地有关部门涉嫌使用童工,当时官方并未出面声明。只是一个月后,记者发稿前再次登录该县政府网站,发现该副县长简历已被更改,出生年月已被改为1967年2月,一个月之间,生生地长了两岁!(中国网8月2日)
殷县长靠造假而仕途亨通,为党纪国法不容;相关人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是不按规矩办事。一个常识是,提拔官员必须审核档案,这是制度的硬性规定。可见,我们或许并不缺少防范简历造假的制度,但缺的是严格落实制度、不折不扣地遵守规矩。
侥幸的“黑心”使干部档案成为“隐形地带”。把不具备任职条件、档案造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让干部档案弄虚作假者得利,不但是党委选人用人的失误、组织人事部门的失职,而且伤害了老实正派、诚实守信的干部的感情,干部队伍中的“老实人”很有意见,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必须严加整肃。
激浊才能扬清,惩恶才能扬善。若想让钻空子想当官的干部抹掉心中的丑陋的想法,需要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教育、党性教育和干部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引导各级各方面把干部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放在对党忠诚的高度来认识,让档案的真实准确成为干部工作的底线,成为干部的道德底线,成为干部遵纪守法的行为底线。
“用得正人,为善者皆劝;误用恶人,不善者竞进”。莫让干部档案弄虚作假者得利,就要严肃查处各种弄虚作假行为。各级组织部门要严格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政策,在做好干部档案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对干部档案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着力引导干部档案工作人员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当好干部档案的“守门员”;要加强纪律约束,对参与造假的干部档案工作人员,一经发现,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我们树一块照妖镜,这照妖镜就是人民的监督,除了严格管理和处罚措施外,还是应让干部档案置于人民监督的阳光下,公示要贴在太阳下,请广大群众监督。有阳光照得到的地方就有紫外线,才能让一切假丑恶无处藏身,才能保证干部档案真实、准确,才能让真正的千里马驰骋在改革的草原上。(张骁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