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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向开“超低罚单”的执法者开罚单
2017-07-31 09:2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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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龙山慈云寺景区,位于巩义市大峪沟镇民权村,是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在景区深处,四坝水库(天堂海)北侧,有一处依山傍水的好地方,却被盖起了违法建筑。(730日 中国网) 

  201512月,巩义市国土局调查认为,青龙山慈云寺景区内的违法建筑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擅自占用村集体土地126平方米建设农家乐饭庄,按每平方米3元钱进行罚款,共罚378元。民权村一位匿名村民评论说:“罚款本来就低,一平方罚3块钱,简直是闹笑话。”一个农民群众都知道这样的罚款太低,是笑话,难道作为执法者的当地国土部门领导干部不清楚吗?有关部门确实应该向这样的执法者开罚单。 

  李四平未经依法办理合法用地手续,违规占用民权村集体土地面积1845.5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4344条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的规定,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巩义市国土局实际开出的罚单是每平方米3元,。这个3元看似在合理范围内,但只为最高额的十分之一,说是超低罚单也是名副其实。 

  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明明是违规占用了1845.5平方米,为何第一次只认定了126平方米,数目相差会如此巨大。而且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未批先占的违法用地行为的处罚,首先应当由国土部门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的行政处罚,其次,国土部门对已改为建设用地且地上存在构筑物的问题再视情况分别给予“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可并处罚款”和“没收构筑物,可并处罚款”的处罚,但当地国土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明显存在一定的问题,罚款点到为止,限期拆除轻描淡写,这确实是让人难以理解的。 

  国土部门干部职工被誉为“国土卫士”,他们的职责是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制止违法占地、打击非法采矿、强化违法处置等。要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需要每一个国土部门的干部职工发扬敢担当的精神,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来保护好每一寸土地不被违法侵占,如果他们不敢担当,不敢对违法占用土地的人亮剑,那么他们就不配为“国土卫士”的称号,相关部门就应该向他们亮剑。 

  希望当地的有关部门好好调查一下巩义市国土局的超低罚单事件,如果有徇私舞弊的行为发生,那就应该毫不手软地向开超低罚单的执法者开罚单,让他们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代价,只有这样才能教育党员干部,让他们严守规矩,做好本职工作。(文/江文) 

  作者: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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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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