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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男孩被撞身亡,比追责更重要的是避祸
2017-07-25 09:3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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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上海一个11岁男孩在使用共享单车过程中与客车相撞,被卷入车底身亡。最近,死者父母将ofo连同肇事方诉至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索赔878万元,并要求ofo立即收回所有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更安全的锁具。724日华西都市报 

  一条鲜活的生命逝去,父母索赔金额高达878万元的消息一时间引发了热议,网友就事故该谁负责纷纷发表个人观点。有人认为,责任在男孩偷骑及家长监管不严,也有人认为,责任在ofo单车管理不善,更有人认为,男孩家长逾越道德规则还投机取巧,如撬锁进园偷吃果子被农药毒死要告果园般无理取闹。 

  那么究竟谁之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男孩未经授权单独骑车上路,且事发时逆向行驶,负事故主要责任;肇事司机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事故次要责任;此外,ofo虽不存在主观过意,但有管理不完善的无心过失,男孩父母也难辞其咎,监管失责最终酿成大祸。 

  毫无疑问,这是一次血的教训,一场谁都不愿意看到的悲剧,追究责任固然重要,但笔者认为,追责的意义应不止于追责,远比追责更重要的是——从中汲取教训,避免祸事重演。 

  的确,男孩有过,但孩子天性贪玩、认知不全,没有必要过分指责,何况死者长已矣。父母有过,但没有谁愿意悲剧发生在自己孩子身上,也许索赔878万元并非刻意拔高,而是一种公益诉讼的表态。ofo有过,但未必不是预见性和管理能力捉襟见肘的显现。 

  事已至此,追责是保护相关者权益的必要手段,但应看到,小我之外还有大我,今天是小黄车,明天或许是小红车”“小绿车,还有更多人权益可能被侵害,还有更多悲剧可能会发生。 

  所能做的,应是认真反思、查漏补缺,如政府相关部门需进一步完善共享单车服务标准,规范共享单车运营及使用行为,共享单车企业需探索完善单车管理机制,有效防范未成年人骑车问题,家长需加强孩子引导教育,尽到法定监护责任。 

  而非像之前的暴走团”“户外探险等事件一般,每次出事就举起道德大棒横加指责,或是义愤填膺认为就是活该,部分公众这种看似热心参与的方式,其实是另一种更可怕的冷眼旁观,难以告慰逝者在天之灵,难以弥祸于未形更难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作者:谢鸿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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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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