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元、9600元、42000元,这是一辆事故车在河北省黄骅市高速救援公司手中自行倒货、停放一夜和接受救援分别需要支付的费用。0元、800元、10860元,这是记者按照《河北省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估算得出的上述三种情况所需支付的救援费用,当地表示,正在根据记者提供的证据,立即展开调查。(中国青年网)
汽车,作为一种常见的交通工具,已经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中国家庭中,每逢节假,开车载着一家人外出游玩是多数“有车族”的选择,但因交通拥堵,车流量巨大,难免造成擦挂追尾等事故。遇到事故本就让人恼火,若再加上上万的救援费用,恐怕车主再也无心游玩。
2011年,北京许女士在京承高速驾车时不慎侧翻,交警找来指定救援公司拖走事故车辆,而她去取车的时候,却被告知要缴纳5320元拖车费;2016年,北京的大货车司机王允礼就因救援公司帮其拖车8公里,要收拖车费12.87万元,而将救援公司告上法庭…诸如此类的天价拖车费屡见不鲜,被救助的车主因为别无他法,只能选择接受高额的救助。至此,笔者不仅要问,如此天价拖车费,到底是救援还是打劫?
同样是给予救助,我们可以指责捞尸队漫天要价,却对天价拖车费无可奈何,这是为什么呢?
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天价拖车费”之所以屡见不鲜,主要原因是拖车服务的垄断经营让消费者没有自由选择权,并且拖车服务并非人人都能帮忙,相比之下,它更需要专业设备和专业人员,由此产生了拖车公司对价格的“绝对话语权”,即便各地已经制定了强制性的价格标准予以制约,但是面对独此一家的服务,这些标准又很容易被轻轻绕过。
因此,要治理这种现象,一是公路管理和物价等部门要合力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对明目张胆趁火打劫的公司,“吊销资格,杀一儆百”;二是司机应该形成维权意识,遇到不符合标准的要价行为敢于“大胆投诉”;三是相关部门可以考虑打破垄断性经营,引入竞争,让消费者拥有更多选择权,从而利用市场机制平衡价格。当然,交管部门应承担第一责任,可通过科学合理的收费,直接进行交通事故救援。
总而言之,交通救援属于公共服务,保本微利是其经营原则。在交通日益发达的今天,交通救援理应同步发展,但当前,企业将拖车服务作为获得暴利的渠道,这显然不符合交通行业发展规律,而这种带着“救援”帽子的“打劫”行为,更是给广大车主的出行之路“添堵”。(作者:陈芝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