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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点钱就可以摆平”意味深长!
2017-07-19 09:0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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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建德一村主任当选3月,毁了50亩山林。当事人黄某在接受审讯时,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找了很多理由推脱。至于为什么不经村民同意就砍伐树木时,他居然回答:加点钱就可以摆平!(钱江晚报 7月18日)

  笔者认为,黄某的行为和态度都透露出,他对法律的无知,对群众利益的无视,对自己的不负责。他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之恶劣,社会影响之坏。话语之间,透露着一股地痞流氓的气息。按照黄某的思维推论,如果没有群众的举报,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他会拿多少钱去摆平这件事呢?如何摆平这些个“见不得光”的事?如此说来,这句发自肺腑的真心话:“加点钱就可以摆平”意味深长,让人浮想联翩!

  不懂法,还是知法犯法?黄某作为一名村干部,应该有起码的法律常识。如果他自己都理不清哪些事情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怎么能正确带领群众致富发展?或许,黄某太精通法律,能够想到一些“变通“之道。这样的知法犯法,更可恶!总有这样一群人,仗势自己有点人脉关系,凭借自己对法律的一知半解,成天想着转法律的空子!“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这些人严重损坏了村组干部在我们老百姓心中的形象,该惩!“能用钱解决的事就是小事”,他们的经济学学得真好,花小钱挣大钱,舍小利益换取更大的利益,就是他们的为官之道,做人之道!笔者奉劝“黄某”型的干部们不仅要认真知法学法,更要守法护法,否则,后果很严重!

  不懂情,还是滥用“私“情?黄某原计划用钱疏通关系,解决后患,这样的办法应该是“小人”们的惯用伎俩。那么,笔者想,“助人为乐”的人既有金钱利益,也卖了个人情,何乐而不为?与其说这些人办事见钱眼开,唯利是图,毫无人情!不如说这些人,不讲原则,滥讲人情!虽然“助人为乐”、“雷锋精神”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这些都基于合法合规的基础。兴许,这些活“雷锋”凭借自己手中的权利与对政策的知晓,为当事人出谋划策,甘当“诸葛”,请问你们对得起人民的信任和组织的培养吗?笔者奉劝活“雷锋”型的干部们理智自己的感情,更要约束自己的行为,否则,后果更严重!

  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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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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