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自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计划装备处的处长”,在足浴店与他人发生激烈争执。近日,这样一段视频在网络上引发社会关注。对此,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陆续通过官方微博和微信回应表示,经核查,安徽省检察院及全省检察机关均无此人。至于男子的真实身份,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
在视频曝光初期,“处长”、“足浴店”,这两个敏感的词汇组合在一起,立马引起了大众的关注。“处长”,国家公务员;“足浴店”,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同“不正当营业”联系起来,两项碰撞,舆论一片哗然也在情理之中。
但就在今天,安徽省检察院给出了官方回复,“查无此人”。众人恍然大悟,原来这个理直气壮大闹足浴店的男子竟是个“冒牌处长”。不得不说,安徽省检察院的工作还是细致的,因为在回复中他们提到了,“因为怕漏了,怕他是拔高自己的职务,或者是聘用人员,所以在全院查了一遍,包括聘用驾驶员都核查了,没有这个人”。这一下,连最初猜测事件最终会以“临聘人员”而告终的好事者也无话可说了。
法律规定,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冒充人民警察、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炫耀、招摇撞骗的行为,轻则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论处,重则追究刑事责任。换言之,只要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那么一定会受到处罚。那么为何这些人仍然敢至法律不顾,公然“冒充处长”呢?在笔者看来,原因无非有以下几点:其一,国家公务人员这个“金字招牌”带来的“利益效应”。也许之前此人便“享受”到过“公职人员”带给他的好处,诸如“免单”等;其二,虚荣心作祟。特别是对于某些在生活中较为失败的人,理直气壮的以国家公务人员自居,觉得会让他人高看自己一眼,以此来找到自身的存在感;其三,侥幸心理作祟。毕竟国家公务人员那么多,谁会有那个闲工夫去核查其身份是否真实,只要对他人形成了震慑,便能达到某些目的。
现在此人的身份与动机都仍在核查中,具体情况我们不得而知。但笔者认为,此事也给各位国家工作人员敲响了警钟,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职是为人民服务,不要因为自身手中的权利迷失了自我,更不能忘本。
作者:赵慕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