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凌晨,家住北京朝阳管庄附近的王女士在网上爆料,称只因自己快递丢失,投诉了申通快递一名快递员,就被这名快递员恶意报复,强行入室将自己打成重伤,在6月24日事发后三天申通快递公司都对此事没有回应。目前,打人快递员已被公安部门带走调查(6月28日中国青年网)。
现在不仅是法治社会,而且是信息化社会。因此,快递员把女客户打成重伤之后,纸是包不住火的。因此,申通快递公司绝不应该保持沉默,而应当作出积极回应。但是,各界人士也必须明白,快递员把女客户打成重伤需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方面的刑事责任,绝不是快递申通公司可以私下了却此案的。正是因为这样,申通公司保持沉默的选择是绝对错误的。同时,也是有损自己企业形象的错误判断。
作为快递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岗前教育培训,尤其是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是不能缺位的。如果申通公司忽略了这方面的教育培训,那就应该依法承担相应的连带经济赔偿责任。所以,这不是保持沉默能够解决的问题。
比克斯塔夫先生说:“人人皆受制于法律。”罗马帝国元老和作家小普林尼先生说:“王子不在法律之上,而法律却在王子之上。”而且,我国的司法原则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快递员就别想逃避法律责任追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所以,把自己的利益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快递员,那必将是以卵击石,必将把自己碰的头破血流。
正如美国第16任总统林肯先生所言:“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也就是说,不管是公民还是快递企业员工,都需要时时事事受制于法律约束,决不允许自己信马由缰,为所欲为,更不允许超越法律和社会公德底线;也就是说,作为企业法人代表,必须在经营中遵纪守法。而且,一定要教育员工诚实守信,敬畏法律权威与尊严。如果企业法人代表不依法履职尽责,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即便是员工惹了祸,企业也应当积极主动地承担相应的法律与民事赔偿责任,决不允许企业推卸责任。
既然公安机关已经依法介入司法调查取证,受害者和知情者就应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深入调查取证。只有获得证据,才能将那个把女客户打成重伤的快递员绳之以法,绝不姑息养奸。
众所周知,快递服务业重在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作为快递员,更是快递企业的灵魂。而且,每一个快递员必须坚守诚实守信的原则,绝不能心存杂念和侥幸,决不允许把客户的快递物品非法占为己有。对于在快递转运工作过程中损毁的物品,理应依法依规对客户进行赔偿。对于客户签收前已经发现的问题予以拒签,快递员应当理解和支持,决不允许采取暴力手段对客户实施恐吓与非法殴打。既然快递员已经把女客户打成重伤,那就只有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决不允许任何人非法予以包庇和纵容。同时,申通公司应当以此为戒,在全体员工中开展系统的普法教育,让快递员提高法律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并在快递服务工作中遵纪守法,并敬畏法律法规权威与尊严,决不允许快递员工破坏公司声誉和形象。只有严格自律,才能让快递企业得到健康有序发展,并获得依法保护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郭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