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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某在反省中认为作为一名党员,自己党性觉悟不高,学习也不够,产生了侥幸心理,就这样,把多的钱据为己有了。党建的专项经费如果都这样的花在了高额的保温杯里面,实属可惜,好钢还应用在刀刃上。作为党员干部,纪律的底线必须遵守,通过魏某的事件,反映出一些基层党员廉洁自律意识不足,心里还存在一些侥幸。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淑真表示,“纪律是政党的生命”。如果党员干部都越过纪律底线,退到普通公民都必须遵守的法律底线上,党就无异于一普通团体,甚至成为一盘散沙。不能将纪律等同于法律,法律是保障整个国家和社会正常运行的最低底线,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就必须遵守党员义务,将党规党纪视为最后的底线,不得越过,如果心无党纪,一次次的“破纪”也终将通向“破法”。反腐败要正本清源,就是要加强纪律建设,让纪律先行于法,将问题从小消化。
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用纪律的尺子去斩断“破纪”到“破法”的通道,就要做到“转”、“严”、“觉”:“转”指的就是转变理念,从“法言法语”到“纪言纪语”做到纪法分开,守住了纪律,就不至于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潭;“严”就是“严管”,从严治党,关键是严,不能让从严治党成为口号,把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一量到底、一寸不让;“觉”是自觉,每一位党员都应自觉地“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让党规党纪成为心中不能逾越的雷池。
纪先行于法,让纪律挺在前面,加强纪律建设,才能杜绝腐败的问题,让从严治党真正严起来。
作者:崔大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