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中国新闻网》)
今年3月,随着“杀死辱母者”新闻报道的迅速传播,于欢故意伤害案引发争议。于欢刺死辱母讨债者是正义护母还是涉嫌犯罪?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案件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于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一结果不但承载着如潮的争议,更集聚着质疑、焦虑甚至愤怒,有人因此怀疑该案“司法不公”“暗箱操作”。
山东省高级法院对于于欢案件的二审,也就不可避免的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焦点。可以肯定的是,山东高院之所以对于这起案件的二审采用了“庭审全程直播”的办法,就是为了避开“司法不公”“暗箱操作”嫌疑的。把法院的审理全程展现在大家面前,就能让大家心里都是亮堂堂的。
“庭审全程直播”的好处在于三个方面。
其一,可以杜绝“暗箱操作”。现实生活中,出现了一些审判不公的案件。应该说,这种情况也是有很多原因的,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一些法官掌握着法律的尺寸,这其中会有腐败交易。就像《人民的名义》中的法院副院长陈清泉一样,他就是借助了案件审理的不透明,为黑恶势力充当了保护伞。如果都实现了全程直播,陈清泉还有这样的机会吗?
其二,倒逼法官“多多备课”。有些案件审判的不公平,除了有陈清泉这样的因素之外,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法官对于法律的掌握不够细致,理解的不够全面,属于无心之举。“庭审全程直播”是对法官精益求精的一种责任倒逼。这么多眼睛就看着自己,就必须多多备课,这样一来就能确保司法不留漏洞。
其三,纾解市民“心中质疑”。大多数案件的审理其实是公平的,只不过是由于没有公开,市民看不到司法过程,从而产生了质疑,而事后的沟通也未必就能解决问题。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更多“庭审全程直播”,过程大家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也就能减少质疑和猜测了,这也是还给群众一个明白,还给法官一个清白的好办法。
从于欢案件开始,我们期待更多案件能够启动“庭审全程直播”这种办法。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只要不涉及个人隐私,只要属于社会热点,都不妨让“庭审全程直播”成为司法常态。
“庭审全程直播”,让陈清泉这样的法官没有腐败的机会和市场。
作者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