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法制晚报》)
一些腐败官员的腐败大厦轰然倒地的时候,我们会发现他们很多“腐败的细节”,比如“用矿泉水瓶装茅台”就是其中的一个细节。我们为这些官员的被查处而叫好,我们为这些官员的被法办而点赞。可是,我们更需要思考一个问题:如果仅仅是“用矿泉水瓶装茅台”,而没有其他问题,这些官员会不会被查办?
没有人能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
治理舌尖腐败,治理吃喝腐败,已经有很多年头了。可是一些官员依然管不住自己的一张馋嘴。嘴里说着“梦里都想喝小米粥”,心里却依然想着“继续吃大餐”。要不然能有“矿泉水瓶装茅台”这样的事情出现?
“矿泉水瓶装茅台”,是一些人心里醉了。他们始终认为吃吃喝喝算不上什么,你不让大吃大喝,不让七个盘子八个碗,他们就按照规定上“四菜一汤”,而所谓的“四菜一汤”价格比七个盘子八个碗还要贵,全部都是上等的食材,稀有的食材;你不让到灯红酒绿的社会酒店去逍遥,他们就把单位的食堂搞得比宾馆饭店还豪华;你不让招待喝酒,他们就把茅台酒倒进矿泉水瓶里。这种醉了,也是让人醉了。
有些官员为何如此“醉了”?答案也不复杂,是因为有些官员存在“只要不把钱装进兜里就不算腐败”的想法,花的再多,用的再多,也没有拿回家,让他们有了“理直气壮”的感受。岂不知这种“不装兜里”的腐败,这种“吃进肚里”的腐败也是腐败,也需要零容忍。
他们只是觉得这种行为是“醉了”,却没有意识到这其实也是“罪了”。往往敢于“把茅台酒装进矿泉水瓶里”的官员本身就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最起码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最起码是不把法纪当回事。
这警示我们的反腐倡廉工作,需要关注官员行为的细节,要善于依靠细节查处腐败,要善于借助隐性行为发现腐败,要让那些“把茅台酒装进矿泉水瓶里”的官员没有市场,没有侥幸的心理。
我们必须让反腐倡廉的制度进一步升级,要让一些即使其他方面没有问题,只是“矿泉水瓶装茅台”的官员也能受到严厉的处罚。“矿泉水瓶装茅台”不仅是“醉了”还是“罪了”,是对人民有罪的体现,反腐倡廉不要放纵细节的腐败。
作者郭元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