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朋友圈转发一条消息:复旦大学某教授月工资应发15335元,但实际到手只有8272元,而且是薪酬总数,别的啥都没了!这份工资单引起了网友的热议。(5月25日《中国青年报》,http://mini.eastday.com/a/n170525034738147.html?qid=360sousuo&vqid=5aSN5pem6ICB5pWZ5o6I5bel6LWE5p2h6ZyH5oOK5LyX5Lq6)
对教授工资条的误读,是与普通人相比,得出知识贱价。比如,有人指出,同期上海住家保姆的月工资是五千左右,月嫂工资过万。这都是实实在在拿到手的钱!这些工资与教授相差无几,甚至高于教授。
其实,这样的比较并不客观。正如文章所指出的,“月薪1万,你只能拿到7454.30元,而你老板要付出的是14410元”。因此,教授到手的虽只有8000多,应发工资15335元,但实际上用人单位所支付的会远超应发工资数,再加上国家对“五险一金”的补助,教授所得应至少在20000元以上。相反,无论住家保媒、还是月嫂,如果同样扣除“五险一金”,他们到手的工资,显然会大幅缩水。更重要的是,他们恐怕就没有享受“五险一金”的权力。因此,可以谈论教授待遇低的问题,但却并不能拿普通人说事。教授生活不易,普通人生活更不易。
造成教授到手工资低的原因,在于社保缴费高。有学者统计,中国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有的地区甚至达到50%;我国的社保缴费率在全球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约为“金砖四国”其他三国平均水平的2倍,是北欧五国的3倍,是G7国家的2.8倍,是东亚邻国的4.6倍,而且社保缴费上涨已成全国趋势。这恐怕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完善的社保,是为未来计,是为长远讲,并没有错;但恰当处理于未来与现在,长远与当下的关系,亦十分必要。很显然的是,过高的社保缴费,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压缩了员工的薪酬福利,也产生了就业是否正规之分,甚至导致部分企业千方百计逃费。因此,进一步降低社保费率,提高正规就业者的当下支配能力,是更可行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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