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截图_20240920153326.jpg
扶贫自愿捐款咋也让人“误会”?
2017-04-24 09:1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1
听新闻

  最近,有网友发帖称:渭南市大荔县个别单位向职工摊派扶贫捐款,每人最低不少于500元?这事是真是假来看记者的调查。4月20号,记者对大荔县多个部门的干部职工进行了走访。说起扶贫捐款这件事,一些职工表示大家刚收到通知。(4月22日中国新闻网)

  顾名思义,既然是扶贫捐款,其用途自然是扶贫工作,为贫困村、贫困户略尽绵薄之力。且不说鼓励大家捐款捐物,只要是一个稍微有社会责任感之人,都应该努力为扶贫工作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伸出援助之手。从这点出发,政府相关部门发文要求捐款,初衷也并没有错。

  近日,陕西大荔县也发出了公文,要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为扶贫捐款。尽管记者从县扶贫办得知,是以自愿为原则,为何在某些单位却有了“最低不少于500元”的标准呢?让人感觉不舒服,嗅出了“强捐”味。

  其实,纵观全国各地的捐款通知,有几起会不引来惯性质疑,认为是“强捐”行动?或许,这其中确实有些地方是在强行摊派,但也必然有些捐款主办方是坚持了自愿原则,为何还是不能在舆论中幸免呢?

  究其原因,一是捐款主办方自恃占理,捐款倡议语气太强硬。相信每一起捐款发起的背后,都有充足的理由,但既然是让人捐款,就得在行文语气上理让三分,以委婉恳切的语气发出号召,让捐款者内心能够认可;二是捐款单位面子思想作祟,自行设置捐款下限。有的单位员工少,如果完全凭自愿,捐款的总额太少,让领导脸上无光,于是便会私设捐款“底数”,给人造成“强捐”的味道。

  在大荔县这次捐款行动中,水务局、公安局最低不少于500元捐款标准,又是从何地冒出来的呢?捐款标准高低不是关键,关键是这种强制的操作模式,会让人产生反感,以致于有的人虽然捐了款,但心里却不情愿、不舒服,有被迫而为的感觉。

  所以,不管是以什么目的号召捐款,都需正大光明以自愿为前提,切不可一边讲自愿,一边设标准,这样的“潜规则”,虽然大家心知肚明,不敢轻易违背,但也与捐款的意义背道而驰。

  新闻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gn/2017/04-22/8206229.shtml

  作者:刘宇

标签:
责编:胡波 崔欣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