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商务部发布《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办法》从根本上打破了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鼓励多样化销售模式。我国汽车流通体系真正进入社会化发展阶段。(央广网)
众所周知,汽车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是稳增长、扩消费的关键领域。2016年,我国新车销量达2802.8万辆。截至去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达1.94亿辆,我国汽车市场正逐渐走向成熟。新《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实施12年的旧《办法》将退出历史舞台,汽车流通业由原来的单一品牌授权销售时代进入到社会化流通体系发展时代,这在整个汽车流通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它必然将给汽车行业带来新活力和正能量。
这样的改变并非偶然,从2005年到2017年,中国汽车市场最大的变化,是从井喷式增长到微增长,这表明了汽车行业已经由“粗放式”发展转变成为“精细化”发展。而无论是4S模式,还是二级经销商、汽车大卖场、汽车电商,关于汽车流通的模式的讨论和实践,都证明了如今汽车市场已由“卖方市场”转变为彻底的“买方市场”。此时从品牌授权、多种业态开放等多方面进行政策“解绑”,变汽车市场的单向竞争模式为多元化竞争模式,汽车厂商、经销商、消费者甚至4S店等多方买卖主体都将在多重选择中分到一杯羹,共同享受改革红利,这无疑是助推汽车行业良性发展的正确方向。
对汽车厂商来说,在新《办法》中,授权销售模式不再是强制、单一的模式,成为汽车厂商自己的选择。尽管很多汽车厂商也许仍会延续电一品牌授权销售模式,但对一些新品牌、新能源企业来说,提供了更集约、更低成本的新渠道模式,有利于汽车厂商提升流通效率、降低产品成本。
对经销商来说, 在新《办法》中,给予了非授权销售模式合法地位,鼓励汽车超市、汽车卖场、平行进口、直营、电商等多种等更为高效、低成本经销模式。增加了经销的灵活度。此外,对非授权经营模式的放开,让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到汽车流通行业,调整了汽车厂商和经销商的二元结构,增加了经销的自主度。
对4S店来说,在新《办法》开放经销商非授权营销之后,短期也许会侵蚀4s店的部分利益,但4S店也可以通过跨品牌、跨区域的售卖,实现对存量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对消费者需求最大化满足,解决4S店“卖不动车”和“卖车不赚钱”的困境。
对消费者来说,新《办法》出台意味着由个别经销商垄断的车辆销售渠道将被打破,只要相关资质符合,谁都可以去卖进口车。一家4S店就成了汽车大卖场,售卖所有品牌车型,消费者可以在一家4S店里购买不同品牌的车子。除了4S电,消费者还可以选择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可以充分货比三家,买到价格最低、性价比最高的车辆。
应该说,希望在自己家门口花更少的钱,买更好的车,享受更优质的汽车服务,是每个人的朴素愿望。新《办法》打破“授权壁垒”,让市场做决定,如此顶层设计,让人惊喜,任重道远,意味深长。
作者: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