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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案究竟有何真相
2017-04-13 09:2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陈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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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十堰中院一系列“虚假诉讼案”与山东聊城中院“辱母杀人案”如出一辙,其背后隐藏的司法腐败比“辱母杀人案”有过之而无不及,情节特别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4月11日《新华卫视》)

  在“新华卫视网”的报道中,此案被界定为“虚假诉讼案”,并被比作与山东聊城中院“辱母杀人案”如出一辙,并直言涉及司法腐败,内情复杂。

  仅从报道来看,案情看似简单,实则比较复杂。湖北十堰中院一系列“虚假诉讼案”的原告李明启,凭借父辈曾系从事法务工作的领导所建立的人脉关系,自2005年就以发放高利贷为业,其以低息大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再以高息发放,获取非法利益。之后追讨方式转型升级,便以虚假的民间借贷提起诉讼,企图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

  事实上,高利贷诉讼催收并无问题,让法院“用事实来说话”,有助于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也能让过高的利益受到限制,对双方都有好处。不过,报道认为,假诉讼遇到了真保护,法院相关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反倒为虚假诉讼提供保护,采用非法扣押、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再进行旷日持久的诉讼大战,让相关债务人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在依法治国,倡导法治的当下,若报道的情况为真,此案倒真值得重点关注,其影响力不亚于山东聊城中院“辱母杀人案”,直接伤害着公众的法治信任。法律是为正义撑腰,并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是否真的虚假诉讼,举报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还得回到法律的途径上来。习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积极深化改革,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浙江张氏叔侄案”、“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案等的发生,意味着司法的公正还有待加强,对错案的纠正机制也应更为高效。在今年的山东省两会上,备受舆论关注的“聂树斌案”被写入省高法工作报告,说明此案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力。如今,“罪刑法定”、“疑罪从无” 、“非法证据排除”、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仅有口供不得定罪”等现代司法理念得到践行,设立跨区域法院、巡回法庭、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实行终身责任制度、司法人才的专业化等成效初显,也让我们对每一起案件得到公正的审判,并消除其间的不正公因素,有了更多的期待与信任。

  虚假诉讼案究竟有何真相,是否如“新华卫视网”的报道那样存在各种非正义性,最终还得由法律来说话。好在,2016年3月,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对李明启涉嫌虚假诉讼案已经立案;相关利益方也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律提供了上诉,相信通过一系列的法律途径,事实终将得到还原,虚假诉讼也好,真实诉讼也罢,都将公之于天下,不让坏人得逞,也不让好人蒙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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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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