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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中学生死亡事件的几点思考
2017-04-07 09:2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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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日,四川泸县太伏中学学生赵某死亡事件发生,引发网友关注。今天晚间,四川泸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关于泸县太伏中学一学生死亡事件的情况通报,通报称省市县公安刑侦部门正全力开展调查工作,公安机关将依法尽快启动尸检工作。通报还表示,公安机关将努力查清并还原事实真相,积极回应社会和家属的关切。同时,坚决依法打击造谣、传谣等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人民网45日) 

  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一件原本并不复杂的突发事件,却逐渐发酵升温,最终演变成了一件出动军警的公共事件呢?笔者认为,此次事件,至少可以折射以下问题。 

  公平、正义一直是人民群众的基本诉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有责任、有义务查清并还原事实真相,积极回应社会和家属的关切。在人命关天的时刻,真相却扑朔迷离。我想这应该是此次事件“发酵升温”的根本原因之一。 

  关键时刻,万众瞩目之下,政府唯有摒弃一切“私心杂念”,不偏不倚,主持公道,方能做好家属和社会各方的“主心骨”。俗话说,“家丑不外扬”。出了事情,尤其是坏事情,不想丢面子,这可能是人之常情。地方政府也或多或少会顾及“颜面”、“形象”。但这种藏着、掖着的心理或做法常常会适得其反。不想丢面子最后却最丢面子。当然,如果故意隐藏真相、包庇纵容那就是违法犯罪了。然而,我宁肯相信,此次事件是一起因处置失当引发的公共事件。正如有评论指出的那样,面对突发的舆情,政府部门既不能陷入清者自清式的“沉默是金”,更不能滑向先消极怠惰、后大动干戈的被动境地。要及时地发布权威信息,有效管理社会心理预期,纾解公众情绪。要掌握好时、度、效的统一,用公断来服众,让权威掷地有声。近年来,我们的地方政府,因为处置能力不足、错过最佳发声机会,在舆论风潮面前百口莫辩的教训已经不少了。此次事件处置失当也表明了当地政府处理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有待提高。 

  关键时刻,汹涌的舆论之中,当地主流媒体几乎集体失声,丢掉了应有的责任担当。在真相没有大白于天下的时候,乱发声、说错话固然不好。但在社会舆论风暴席卷而来急需要中流砥柱的时候,却装聋作哑、作壁上观,暧昧几重?至少可以表表态、引导一下、疏解一下吧?关键时刻却怕担责任,那人民群众还要你干什么?作为主流媒体的责任担当又何在? 

  “吃瓜群众”的“看客心理”要不得,要自敛。在此次事件中,在汹涌的社会舆论中,我们也注意到,一些人、一些网友并非真正关心家属、关注真相,而更多是抱着与自己无关,没事消遣娱乐,瞎起哄,看闹热不嫌事大,“唯恐天下不乱”,甚至发布一些极不负责的言论,一副真相唯我尽知、真理唯我掌握的样子。在这种关键时刻,这种典型的“吃瓜群众”的“看客心理”往往会在无形中推波助澜,引发难以估量的后果,千万要不得,要保持自敛。 

  一些个人或组织利用人们对公共事件的关注来达到自己的一些商业目的或政治目的,这样的别有用心是违法犯罪。在此次事件中,在真假难辨的时候,我们也注意到,一些人采用科技手段,移花接木、瞒天过海,一些人编织谎言、谣言,四下传播,为的是吸引眼球、获得点击率、关注度,为的是达到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这样的不道德或不法行为应当受到应有的道德谴责或法律制裁。 

  谣言止于智者。在信息化时代,在自媒体时代,各种信息泥沙俱下,真伪淆乱,尤其需要受众冷静分析、理性看待,不要轻易相信,也不要轻易转发。所谓“谣言止于智者”,是也。 

  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对各方都是最好的。“人间正道是沧桑”。的确,当前我们的社会还存在着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贪污腐败、结党营私等。理性维权有时也显得格外艰难。但瑕不掩瑜,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常态下,各种违纪违法现象都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所以我们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走依法维权之路。靠“人多力量大”式的聚众上访、靠“两微一端”制造社会舆论压力等未必是最好选择。毕竟和谐稳定的法治的社会环境对社会各方都是最好的。 

  夸大其词和无限联想更是不可取的。我们注意到,在此次事件中,也有不少人采用了贴标签式的思维方法。什么教育缺失、人性沦丧、官场黑暗……作为感叹,我们尚且觉得悲观了,更勿论客观理性的判断了。 

  这个清明不寻常,愿逝者安息。也愿真相早日大白于天下,抚慰亡灵,抚慰亲属,抚慰社会。 

  作者:陈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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