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云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史上最严”《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涉及7个方面22条的《工作措施》将于2017年4月15日起施行,目的在于确保全省旅游市场秩序在一年内实现根本好转,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3月28日《人民日报》)
媒体及公众舆论爆炸式的千呼万唤之下,云南省终于痛定思痛并痛下“杀手”,决心对“低价游”以及由此而衍生的“高价购”等旅游乱象进行“史上最严”的治理。省长阮成发更是表示,要对旅游市场乱象进行壮士断腕式整治,对现在市场上出现的游客高度关注、社会反映非常不好的问题,要基本得到根治。如果达不到根治要求,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
阮省长的这番话说得可谓斩钉截铁,掷地有声,“火药味”也实足。而且,连省长都已经被“逼”得放出了“不根治就摘官帽”的“狠话”,也足见云南省“打蛇打七寸”,下大力气整治“低价游”与“高价购”等严重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给云南省形象抹黑问题的巨大决心。笔者也坚信,有了这份决心,并且如果这些“史上最严”措施能够真正落在实处,那么,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一定会逐步得到改善和修复。
不过,看到云南省为了整治不规范的旅游市场,严厉打击“低价游”与“高价购”现象,竟然舍得耗费如此大力气,笔者却突然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低价游”与“高价购”这种已经极为常见的旅游乱象,难道只是在云南旅游市场上存在吗?其它旅游省份或者地区就没有这种追逐暴利的定点购物、打骂游客等不良现象?
笔者相信,这个问题的答案一定会是有,而且还不会是少数。只不过表现的手法和形式及其恶劣程度不尽相同罢了。笔者曾经与一位在做导游的小伙子相熟,他就曾经亲口告诉过笔者,自己曾经在一周之内带了两个旅游团,但仅仅是这两个旅游团购物的提成,他便收入了两万多元。而且,用他这个业内人士的话说就是,如果带团不购物,做导游的恐怕连西北风都喝不上,因为旅行社给他们所核定的每月基本工资仅有区区的1500元。
笔者还曾经亲身经历过一次旅游购物。多年以前,笔者曾经邀约几个朋友趁着假期去海南旅游,为了防止不愉快的“意外”发生,所以我们通过当地朋友介绍了一个导游,并且言明,除却商定好的价钱以外,不能再发生其它任何附加费用。但是,结果却仍然没有躲得过购物的安排。唯一值得欣慰的是,在带领我们前去购物之前,导游十分诚恳地告诉我们,只要进店领了号牌然后在店内转上一圈就行,什么东西都可以不买。因为,如果她不带我们去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店,那么,她就会受到自己所挂靠的旅行社的严厉处罚,她这一趟也就算是“白玩”了。
其实类似的经历笔者还可以举出许多,虽然形式和手法不尽相同,但均没有躲得过购物这一环节。只不过,有的导游是本着“和气生财”的态度,一切与游客商量着来,甚至用旅行社的死规定来博取游客的同情,进而达到赚取购物回扣的目的。这是相对比较文明的导游。而素质差一些的导游,则会野蛮地采取讽刺挖苦、恶语相向、强行安排,甚至辱骂游客等手段,达到强制游客购物的目的。
由此可见,“低价游”与“高价购”等不良旅游乱象,从来就不是云南省所独有的“专利”,在其它旅游省份或地区也均有不同程度的存在。那么,既然云南省已经痛下决心对这一旅游市场乱象进行“史上最严”的整治,其它同样存在这类不文明现象的省份或地区是否也应该以此为鉴并就此行动起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呢?
正如云南省旅发委主任余繁所说:“痛下决心大家一起转变,相信一定能找到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和实现从业者利益的新的结合点!”如能这样,岂不是更好?
乔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