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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租儿童盗窃 从震慑家长开始
2017-03-27 09:2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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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昨天新华社和《法制日报》报道,近年一些地方存在将孩子租借给犯罪团伙获利的现象,被控制的孩子低龄化,10岁以下的占了绝大多数,其中7岁以下约占60%。专家认为,目前安置机构缺失、涉案父母监护权难撤销,是遏制此类犯罪行为的痛点。
  安置涉案孩子、撤销其父母监护权,都是案发之后亡羊补牢的手段而已。笔者以为,为了防止更多孩子受害,应当将着力点前移,用律法给那些不着调的家长打“预防针”,让他们一开始就心存敬畏,至少负起基本的责任。
  对于有些家长,撤销他们的监护权,他们可能根本不当一回事,甚至乐得轻松。一出事就让社会帮他们带孩子,既不公平合理,也是浪费资源。因为就算在那些不靠谱的家长身上,其实也潜藏着给孩子一个正常成长环境的能量,重要的是如何把这些能量挖掘出来。所以社会不能光是“兜底”,也要以各种手段给家长纠偏,教他们做家长,其中一定少不了“震慑”。
  总有家长当得不够格,但有律法的高压线挡着,有社会教育着,只要不出大错,一个不那么完美的家起码也是家。但“大错”是一定要防的,比如将孩子租借给犯罪团伙,就绝不能做;穷不是理由,就算再穷,除了让孩子去犯罪之外,也肯定有别的选择。对于类似行为,律法一定要有明确的、严肃的态度,家长一旦越线,就肯定会受罚,肯定会被罚得肉痛。具体不论是判刑、罚款还是信用污点,总之惩罚要严厉,后果要严重,“震慑”才有力量。现在信息联网让老赖们寸步难行,有此行径的家长也该尝尝类似的苦头才是。
  将孩子租借给犯罪团伙,本就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事。所以除了依法追责指使家长出租儿童的人和租用儿童犯罪的人,也要牵住家长这一头,这或许也是最根本的一头。毕竟,如果家长不像样,就算一时没发生出租孩子的事,谁知道会不会发生别的什么。
 
 
  吴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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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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