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开始实施,将“吹哨人”归为“隐名举报”类别,属于重点奖励范围。举报奖励标准较一般奖励上浮1%-2%。《办法》同时规定,泄露举报人身份情况、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行为,将承担相应责任,以保护“吹哨人”。(3月25日澎湃新闻)
食品吹哨人制度,就是鼓励食品企业员工“内部举报”,也就是通俗所说的“深喉”。堡垒总是最容易从内部突破。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和餐饮企业的员工对于企业内部的违规违法生产行为进行举报,这是从源头管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好办法。因为企业员工对本单位生产的食品有没有质量问题了如指掌。从进货渠道到销往何处,从添加了什么影响人身体健康的原料,到生产了多少不合格的产品,一举报一个准。
重奖“深喉”不但可以使有关部门及时制止企业的不法行为,同时可以节省大笔的执法成本,给这些举报人必要的奖励是应该的,但仅仅奖励是不够的。在这之前,很多地方也出台规定对“深喉”进行奖励,但很多企业的员工对企业的不法行为宁愿选择沉默,或选择向新闻单位报料,而很少给食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去领取奖金。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他们对政府部门缺少必要的信任。
事实上,食品监管部门每天都会接到一些举报材料,但真正被查处的却少之又少。有的举报材料被转发给企业所在地的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有的直接转给了被举报的企业;有的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还没出发,就有“内奸”已经通风报信,结果是“扑了个空”。而举报人却遭到企业领导或明或暗的打击报复。有的举报人为此付出了被开除等代价。再说,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从接受举报,到调查取证,再到给举报人奖励,这件事要经过很多环节,很难保证每个人都能为举报人保密。即使是暂时保密,也很难保证过一段时间后走漏风声。
“深喉”即使“演技”再好,但向有关部门举报,企业被查处后,看到单位领导,也会出现一些心慌、脸红等正常反应。员工为何冒险举报,肯定与企业有一些不满。所以,企业主一眼就能看出是谁举报的。因此,举报人很难逃脱被“穿小鞋”的命运。有的虽然不明着报复,而采取“隐性打击报复”,因其手段“合法”,行为隐蔽,难以界定,举报人肯定会逃不掉“哑巴吃黄连”的命运。
现在,上海实施《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开始实施,将“吹哨人”归为“隐名举报”类别,属于重点奖励范围。不但举报奖励标准较一般奖励上浮1%-2%。《办法》同时规定,泄露举报人身份情况、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行为,将承担相应责任。这样,可以让“深喉”既没有了后顾之忧,又提高了举报的有效性。另外,《办法》明确,“吹哨人”可不提供真实姓名、辨认代码制、与监管部门约定密码、隐名举报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举报奖励、代为领取举报奖励资金等。这样,可以使“深喉”身份被泄漏的可能性更小。更大限度地解除“深喉”举报违法食品的后顾之忧,激发起他们当“深喉”的积极性。(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