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纪委派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组长郑东平、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兼接待办主任杨锦邀请包括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等9名党员干部在西安曲江惠宾苑公款聚餐,共花费公款4809元。省纪委决定给予郑东平、杨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现任职务,分别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和省委办公厅。给予其他8名干部党内警告处分,1名干部批评教育。(3月2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兼接待办主任杨锦请纪委有关人员公款吃喝,肯定有什么隐情,希望纪检人员给予关照。而作为省纪委派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组长郑东平,这个时候应该十分清醒。当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兼接待办主任杨锦通过他邀请省纪委有关人员来吃饭时,如果头脑清醒一点的话,应该及时制止。而这个纪检组长不但没有制止,而且纵容了这次公款吃喝成为事实。因此,省纪委对其作出给予郑东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现任职务,调离纪检监察系统,责令其退赔相关费用的处理是应该的。
作为省纪委驻省办公厅的纪检纪长,应该对中央的“八项规定”十分清楚,而这个纪检组长却阴沟里翻船,因嘴馋被免去了职务,确实有点可惜,但同时又有点可恨。纪检人员是监督管理其他党员干部的,打铁还得自身硬,作为一个纪检干部,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应该经得往各种诱惑,真正做到洁身自好。而在当前全国上下都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大背景下,这位纪检组长却带头去违反“八项规定”,这是在故意对抗中央。
这位纪检组长之所以倒在嘴馋上,关键是还存有侥幸心理,关键还在于自身不硬。身正不怕影子歪,己不正焉能正人。纪委是专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纪检干部必须自身过硬,必须有良好的操守。而这位纪检组长却带着纪委一帮人赴宴,不仅带坏官场风气,而且监督别人时没有底气,也容易蜕变成为贪官的保护伞。我们从这些赴宴的纪检人员的言行中可以看出,这些自身不过硬的纪检干部,怎么有脸去办别人的案子,办案过程中是不是存在着利用职权搞选择性办案,或者拿了好处不办,不给好处硬办的情况呢?这些纪检人员从事纪检工作产生的直接后果,是让公众丧失了对政府反腐败的信心,恶化官场生态环境。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须自成。在一般人心目中,纪检干部是正气、正直、正义、公平的象征。但近年来有些地方纪检部门缺乏监督,纪检干部涉嫌腐化堕落、贪污受贿等方面的腐败案件时有发生……而本案中,这么多纪检人员集体参与公款吃喝,那么他们做其他不合常理的事情有什么不可能呢?因此,光对这些参与吃喝的纪检干部进行处罚和免职是不够的,一定要查一查他们在办案过程有没有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