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日前受到关注的一些社会组织开展如“中国某某大师”评选活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7日对新华社记者表示,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开展针对会员的评比表彰、不得出现“中国”“国际”等字样。
(3月8日《现代快报》)
如今什么最多?相信很多人的感受必然是:大师最多,名家最多,优秀最多,最大最多,最美最多。而在这些名头的前面,还都有不少的前缀,不是“中国”就是“全国”,不是“全国”就是“国际”。而实际上,所谓的“中国”、“全国”、“国际”都是虚头巴脑的,背后的组织者可能就是一家地方的小协会。开展这样的评选活动,不过是为了骗两个钱花花。
为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行为,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此前颁布了《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和《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应该说,这只是规范“中国某某评比”活动的一个开始,也是严格管理评比活动,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需要。但是,未经允许不准“以中国字样评比”不能只靠嘴上功夫,打嘴仗管不住嚣张的举动。
我们首先需要搞清楚一个问题:为何“中国某某”、“全国某某”、“国际某某”那么有市场?难道,在参评这些奖项的时候,所有的参与者都是受害者?其实不然,可以说,所有拿出经费,挤破脑袋,也要争夺“中国某某”的单位和个人,并不是受害者,而是“主动受害者”,他们都是心甘情愿、勇往直前,故意落入陷阱里的。他们也知道这样的活动不是国家举办的,不是国家部门举报的,都是社会骗子举办的,可是他们就是想要这些虚头巴脑的“荣誉”。
想起很多年前的“某某研究所”,这家研究所只是一个注册了10万元资金的社会组织,却可以开展“中国某某排名”,结果各地还不都是乖乖拿钱,获得了“中国某某”后还大张旗鼓。要的就是虚头巴脑的假荣誉,也就有了“中国某某”生存的土壤了。
杜绝“中国某某评选”,首先要严格管理社会组织,他们没有开展这类评选的资格,无论加不加“中国”、“国际”都不应该允许。其次要让虚头巴脑的假荣誉得不到真实惠,政府的奖励不能以这些荣誉为标杆,商业的宣传要禁止使用这些说不清来源的“中国某某”。当“中国某某”带不来利益的时候,当“中国某某”换不来实惠的时候,谁还参加这样的活动?
未经批准不得冠以“中国”“全国”“国际”“世界”或其他类似字样开展评比活动,是个好规定,关键在于铲除其生存土壤。
作者郭元鹏